海外网8月14日电 14日,香港外国记者会(FCC)公然邀请“港独”分子演讲,香港各界表示强烈反对。多个团体在会址外抗议,他们高举国旗及标语,批评“港独”分子兴风作浪,也谴责香港外国记者会提供平台宣传“港独”。
据香港橙新闻消息,香港外国记者会(FCC)邀请“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今日(14日)出席午餐会并宣扬“港独”理念。多个团体到现场抗议,称此举违反《基本法》,破坏“一国两制”,并怒斥“让陈浩天以及香港外国记者会滚出香港。”而值得一提的是,“学独联”头目陈家驹因无视警方多次劝阻,冲出示威区,横跨马路,企图到香港外国记者会门口,中途被警方拦截,之后被直接抬走。
特区政府:鼓吹“港独”直接损害国家主权
据大公网消息,对于香港外国记者会邀请鼓吹“港独”者演讲,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强调,鼓吹“港独”不但公然违反《基本法》,更直接损害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及领土完整。任何人公开宣扬及鼓吹“港独”是完全不恰当也不能接受。任何机构为讲者提供平台散播这些言论是完全不恰当和不能接受的。
发言人指出,特区政府十分重视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让香港成功作为开放、充满活力及多元化的国际城市。这些自由是受到《基本法》保障,但这些自由并非绝对,必须依法行使。
外交部驻港公署:大是大非问题上绝不许踩红线
对于香港外国记者会不顾香港各界的强烈反对,公然邀请“港独”分子演讲。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发表声明表示义愤并予以谴责。声明称,“香港民族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明目张胆鼓吹、煽动“港独”,其党纲提出“废除《基本法》、建立独立的‘香港共和国’”,扬言“支持并参与一切有效抗争”,而且有计划、有部署地采取了一连串挑战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行动,包括发动大规模“港独”集会,向中小学生派发“港独”传单,赴境外与“分离主义”分子勾连等,触碰了“一国两制”的底线,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严重损害国家的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严重危害香港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以及他人的权利和自由。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香港特区政府宣布考虑根据《社团条例》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中央政府坚决支持特区政府依法处理有关问题。
声明提到,近代以来,中国多次遭受外国侵略,至今尚未实现国家完全统一,香港也曾被侵占。中国人民对分裂言行深恶痛绝,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立场坚如磐石。香港外国记者会为“港独”分子搭台“造势”,触动了包括700多万香港同胞在内的14亿中国人民最敏感的神经,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感情。在反对“港独”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和全体中国人民绝不允许“港独”势力和香港外国记者会踩红线,越底线。
声明指出,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外国记者会绝不是“法外之地”。我们敦促香港外国记者会反躬自省,纠正错误,以实际行动遵守中国和特区法律,尊重包括700多万香港同胞在内的14亿中国人民的感情。任何妄图将香港从中国分裂出去的言行都将依法受到惩处,任何人、任何组织为“港独”分子撑腰打气,中国人民都绝不答应。
林郑月娥(视觉中国)
林郑月娥:不会容忍任何“港独”言行
对于香港外国记者会邀请“港独”分子演讲,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8月5日强调,对于“港独”的立场与言论自由没有关系。林郑月娥表示,很尊重国际媒体,尊重外国记者协会在香港的活动,她希望对方亦尊重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林郑月娥强调,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集会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但一定要依法才可享有这些自由。特区政府依法遏制鼓吹“港独”行为,这与“影响言论自由”扯不上关系。她表示,对于任何鼓吹“港独”的言行都不会容忍,一定会依法遏制,因为香港是法治社会。
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梁振英日前在社交网站撰文表示,《基本法》第27条规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自由,但根据《基本法》第23条,香港居民没有“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自由。《基本法》第23条规定绝不含糊,香港外国记者会(FCC)和陈浩天亦受约束。
据了解,香港外国记者会,又称外国记者俱乐部(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简称FCC),该组织近年来多次邀请来自台湾、西藏和新疆的分离主义分子作为演讲嘉宾。而陈浩天担任召集人的“香港民族党”成立于2016年3月28日,自成立以来一直鼓吹“港独”,其主要主张包括所谓的“废除《基本法》”“建立支持香港‘独立’的势力”等。此外,之前还有港媒爆料,“香港民族党”每月都收受台湾政客的资助,并且同“台独”势力互相勾结。(海外网 朱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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