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天津市原副市长陈质枫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质枫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在党的十八大后,仍多次违规打高尔夫球;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策、审批项目,造成国有权益巨额损失。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质枫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按副厅级确定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原标题:天津市原副市长陈质枫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图为陈质枫。(来源:人民网)
简历:
陈质枫,男,汉族,1950年3月生,天津市人,天津大学工业管理工程系建筑管理工程干部专修科大学专科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经济师、规划师,197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天津市第十二届政协副主席。
1968年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插队,后参军。1977年起,先后任天津市自来水工程公司办公室秘书、计划科副科长、副经理、代经理、经理、党委书记,市青联副主席。1991年任天津市城建委副主任,1995年同时担任市滨海新区办公室主任(正局级)。1998年任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设计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市滨海新区办公室主任。2000年任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设计管理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局长。2003年1月起,任天津市副市长。
(简历截至2008年1月,来源:人民网)
责编:姜舒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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