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青年当街破坏国旗 被路过老人直接制服(图)

2018-07-02 16:28:10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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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7月1日晚上10时左右,一名33岁卢姓男子将捆绑在路旁铁栏上的国旗及特区区旗拆下,扔弃在路上,一名60岁梁姓老人冲上前将其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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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7月2日电香港东网消息,昨晚(1日),香港石硖尾南昌街发生一起毁坏国旗事件。

报道称,7月1日晚上10时左右,一名33岁卢姓男子将捆绑在路旁铁栏上的国旗及香港特区区旗拆下,扔弃在路上。路边行人于是报警,还有路人对该男子行为进行喝止,更有一名60岁梁姓老人冲上前拟将卢姓男子制服。卢姓男子反抗,与老人扭打在一起。期间,卢姓男子甚至用止汗剂袭击老人,但最终被老人推向铁栏并制服。

据报道,警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后发现,共有14面国旗及香港特区区旗遭到破坏,警方以涉嫌刑事毁坏及普通袭击罪将卢姓男子拘捕。卢姓男子还声称自己身体感到不适,而梁姓老人面部、眼部及腹部均有受伤,两人由救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目前,警方正调查卢姓男子的犯案动机。

“港独”辱国旗被开除大学教职

提起侮辱国旗,“港独”组织“热血公民”主席、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郑松泰此前因故意在立法会内倒插国旗和区旗,被法庭裁定侮辱国旗罪及侮辱区旗罪成立,其任教的香港理工大学也将其开除教职。

5月17日,香港特区立法会讨论建制派议员谢伟俊提出的谴责“港独”组织“热血公民”成员、立法会议员郑松泰议案。动议最后未获通过,郑松泰侥幸保留立法会议员席位。但与会议员认为,郑松泰做法已经违反议员誓言,不拥护“一国两制”,应该被罢免。对于郑松泰侥幸得以保留立法会议员席位,他们认为,立法会议事规则委员会应讨论加入其他惩处议员的方法,例如停职、罚款和强制公开道歉等。

近日,为唱衰《国歌法》,“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再做秀恶搞侮辱国歌。据港媒报道,“众志”几名成员日前戴上哥斯拉头套,在港铁车厢内窜来窜去唱出改编了歌词的国歌,骚扰乘客,并通过社交媒体进行直播。建制派批评“众志”哗众取宠,已涉嫌违反《港铁附例》以至《公安条例》,有关方面必须追究责任。

加大国旗国徽国歌普法力度

国旗、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主权和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国徽。“热血公民”“香港众志”的做法遭到各方谴责。

据香港《文汇报》消息,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特区终审法院在“侮辱国旗案”的判决中,清晰表明言论与表达自由并非绝对,而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即使市民不满政府施政,也不能侮辱”。国歌同样是国家的象征,“众志”试图抹黑《国歌法》本地立法的言论和举动,是完全站不住脚的。青年民建联主席颜汶羽表示,尊重国家是“普世价值”,“众志”等人不停抹黑《国歌法》,是不尊重国家的行为,必须谴责,更证明《国歌法》本地立法是有必要的。

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保护国旗、国徽”,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处以监禁3年及罚款5万港元。根据《区旗及区徽条例》第七条“保护区旗、区徽”,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区旗或区徽,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第五级罚款及监禁3年;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三级罚款及监禁1年。(海外网 朱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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