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大合并:中央地方如何分成?企业负担加重?

2018-07-02 09:03:40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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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按照目前的计划,下一步将在市县一级合并,这中间是否会有阻力,特别是县域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

刘剑文:我觉得阻力不会太大,因为要是都由中央财政负责的话,原来的地税局应该会挺高兴的。毕竟各个地方的经济状况不一样,欠发达地区有些时候可能工资发放都存在困难,但合并之后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至于在县域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合并后,地方对企业的权力肯定会受到影响。但从另一个角度,税务部门征管的范围扩大了,能够消除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强化税收征缴能力,以及实现税收和非税收入的一体化征管,从长远来讲,国地税合并,有利于形成一个规范高效的税制。

实际上,过去的地税系统征收率是过低的,表面上是造成了法定税率和实际税率脱节,实质上是对税法的权威性产生冲击。一旦树立税法的权威,企业在纳税的过程中,就无法与地方政府讨价还价,对纳税情况也能有准确的预期,从企业角度来讲,企业的税负或许会有增加。但是中央也在考虑解决措施,特别是增值税税率简化,法定税率下降,能够对冲实际税率上升的一个负面影响。

此外,这次合并也有利于完善国家的税制结构,使未来的减税政策能够落到实处。征收率的提升主要体现在直接税上面,但直接税的增加,会对将来间接税的降低奠定基础,从而提高我们国家税制的国际竞争力,对中国治理体制也是一个重大的改革。

实际上,我觉得中央和地方的分成,并不在于谁来征收的问题,谁征都一样,问题是在于按照什么原则、规则,在中央和地方对财政收入进行划分。所以我觉得不要因为机构合并,就说对于中央和地方分成有多大影响。我认为,主要是取决于用什么理念、原则和规则如何来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

中国新闻周刊:目前机构合并只是第一步,下一步还将从哪些方面出台配套方案?

刘剑文:我想首先是考虑整个机构挂牌,挂牌以后可能涉及人员的安置配备问题。比如某一个地方,原来国税有7个局领导,地税有7个局领导,按照现在的体制,也不可能减员,只能随着时间自然增减,但可能短期内,会对税务干部的提拔造成一定影响。

从后续来看,我觉得首先要考虑稳定,其次要考虑效率和公平,如何通过这种方式能更好地提高效率,在干部安置过程中,如何能够实现公平。

至于国税总局和地方政府的协调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双方在税务机构管理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程序问题。

让纳税人有获得感和安全感

中国新闻周刊:实际上,早在2015年12月,就提出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当时似乎也没有明确要合并,为何到现在才进行机构合并?

刘剑文:在中共中央国务院56号文件《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里,当时强调的一个问题是要建立高效的征管体制,要让群众有获得感,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在过去20多年,在中央和地方税收分成过程中,尽管我们要充分肯定所取得的历史功绩,但还要用一个历史的眼光看过去的分税制改革,特别是国地税分设的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中国从1994年以后,GDP增长速度很快,财政收入、税收收入也取得大幅度增长,老百姓的收入也有明显的增加。所以,在这20多年里,老百姓的获得感还是很明显的。

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可以看到,国地税分设以后,给纳税人带来很多的麻烦。比如说在进行税务申报登记的时候,既要向国税局申报,也向地税局申报,既要向国税登记,也要向地税局登记,占用了纳税人大量的成本费用和时间精力。而一个纳税人违规了,国税查一遍,地税再查一遍。

因此,合并更重要的是如何更好地服务纳税人,让纳税人有获得感和安全感。如何能够更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因为税收征管法和相关法律里面,都规定了纳税人的权利,我想这些问题可能都是我们需要去考虑的。

中国新闻周刊:国地税合并之后,企业税负是会增加还是会减少?

刘剑文:我认为,对企业纳税人的影响,主要在于减少纳税人的成本。这个成本不是税收成本,而是费用成本。以前企业进行任何一项涉税业务,都要准备两套材料,造成很大浪费。除了费用成本外,还有时间成本、精力成本,我认为,这是影响很大的一件事情。

至于其他方面,比如有些地方通过税收优惠招商引资,合并之后,可能就没有这些优惠了。关于这个问题,国家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中央税的税收减免权属于国务院决定的。地方税的税收减免权由省级政府来决定的。除此之外的一些税收优惠,可能本身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必须要清理的,不能说因为国地税合并就对企业税负造成影响。但合并之后,对于税制的统一是有帮助的。

此外,从法律上来讲,应该依法纳税,如果说因为以前有税收漏洞,企业纳税人该缴的税没缴,那么就涉及违法问题。不能因为合并以后严格征管了,依法征管了,就说企业税负就增加了,因为这是本来就是企业依法该缴的。

而且下一步,可能国家还会不断减税让利,出台一些改革措施以减轻企业负担,包括前不久个人所得税法修改,也会有一些让利。

中国新闻周刊: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这次合并,会有怎样的影响?

刘剑文:国地税合并以后,地方没有主体税种,税收减少了,地方的收入肯定会大幅度的减少,财力越来越集中在中央。而地方政府要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要实现机构运转,如果财政资金不足,可能就不得不通过发地方债等方式来解决。

但是这个影响,我想至少可以通过两个方式弥补:一是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二是将地方的一些事权上移给中央。这两种方式,都可以减少地方的财政压力,目的都是减少地方的负担。

比如说从这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就可以看到,涉及一些重大的专项扣除,比如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这些钱就将是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来实现。

所以我认为,目前改革仍是在探索的过程中,肯定会有一揽子政策出来。从国家角度来讲,必须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也必须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目前这些方案已经在研究之中。

中国新闻周刊:在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上,需要重点关注哪些方面内容?

刘剑文: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我想一个核心就是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因为财政跟事权是相联系的,财权和事权,现在讲事权与支出责任,其实大的框架是事权与财力相结合,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事权与支出责任要相适应。下一步,中央一定会出台关于中央和地方关系处理的一些文件,但处理起来可能还有一个过程,改革是要一步一步地进行。

这些年学术界一直倡导制定一部政府间财政关系法,类似一个财政基本法的法案,但目前还在调研建议阶段。该法主要涉及中央的财权和事权、地方的财权和事权、支出责任,应该按照怎样的理念、原则和规则,怎样的程序等,需要通过法律作出明确的规定。


责编:耿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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