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售逾3000吨化工海带被判无罪 称:符合台标准

2018-04-03 19:39:43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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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十多年来,高雄市潘姓女子一直与其丈夫陈姓男子用碳酸氢铵等添加剂浸泡海带。一审时,两人各被判1年2个月徒刑,但是,两人以“所使用的添加剂符合台湾标准”为由提出了上诉。近日,“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作出二审宣判,改判两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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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获的海带。(图片来源:香港东网)

海外网4月3日电 十多年来,台湾高雄市一名从事食品加工的潘姓女子一直与其丈夫陈姓男子用碳酸氢铵等添加剂浸泡海带。截止到2015年,已有超过3000吨化工海带被台湾民众食用。一审时,两人各被判1年2个月徒刑,但是,两人以“添加剂符合台湾标准”为由提出上诉。近日,“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作出二审宣判,改判两人无罪。

据香港东网报道,一审判决书指出,自2002年起,潘姓女子与陈姓男子两人在高雄凤山区、大树区从事海带加工,两人向化工原料行购买了铵粉(碳酸氢铵)、碱粉(碳酸钠)、矾粉(铵明矾)、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冰醋酸等。将海带泡清水膨胀并换3次清水后,两人还加入矾粉,让海带变硬,隔日,他们再加入碱粉、铵粉,最后还用保险粉进行保鲜,最终出售到了高雄多个市场。经统计,从2002年到2015年3月,两人共出售了大约3114.6吨化工海带,不法所得高达8800万(新台币,下同,约合人民币1896万元)到1.5亿(约合人民币3233万元)。

报道还称,高雄地方法院一审认定两人使用多达5种非食用级之添加物,依共犯食品添加未经卫生部门许可之添加物而贩卖罪,各判1年2个月徒刑,罚款110万(约合人民币24万元),查扣不法所得约428万(约合人民币92万元)。

对于一审判决,潘姓女子与陈姓男子两人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他们强调其所使用的添加剂在台湾“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之中。对此,“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审指出,两人所用添加剂的确符合台湾规定,但是,两人事先并未取得“食品添加物许可证”。最终,“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在撤销一审判决的同时,依违反“食安法”对两人作出最高罚款300万元(约合人民币65万元)的行政处罚,全案可以上诉。

据了解,工业用“碳酸氢铵”是皮革厂拿来泡皮革的软化剂,含砷、铅等重金属,吃下肚恐会伤肝肾。至于“硫酸铝铵”(铵明矾)也同样含有重金属,很可能对肾功能不好的人造成铝中毒,同时增加阿滋海默症风险。(海外网 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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