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官怒斥台诈骗犯"羞耻" 判重刑以求"震慑"

2018-03-27 10:32:38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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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6年,印尼警方等在雅加达破获一个电信诈骗集团,其中,11名台籍嫌犯事后被遣返台湾受审,二审法官痛斥这些人的电信诈骗行为是“羞耻”,并对二人各重判10年及7年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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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台籍嫌犯被遣返。(图片来源:台湾“中央社”)

海外网3月27日电 2016年,印尼警方等在雅加达破获一个电信诈骗集团,其中,11名台籍嫌犯事后被遣返台湾受审,而台中地方法院一审时只分别轻判该案主谋及诈骗集团金主3年及2年半徒刑,引发社会争议。经“台中地检署”上诉,该案由“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审,二审法官痛斥这些人的电信诈骗行为是“羞耻”,并对二人各重判10年及7年重刑。

香港东网报道,判决书指出,2016年3月,45岁的主谋庄钧盛及40岁的金主武世龙合谋组成跨境诈骗集团,武世龙出资295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63万元),交由庄钧盛招募人手及在印尼雅加达设立诈骗机房,对大陆民众进行诈骗,8月4日,该机房被破获。同年9月,11名台籍嫌犯被押解回台受审。

报道还称,一审判决时,台中地方法院称,在审理时,庄钧盛坦承犯案,已有悔意,故轻判3年徒刑,武世龙则判2年半。判决出炉后,台湾舆论一片哗然,认为轻判无法遏阻电信诈骗的蔓延。检察官其后以量刑太轻,无法实现正义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法官指出,大量台籍诈骗犯在世界各地设点犯案,堪称羞耻,损害台湾的形象,故刑罚必须具“震慑”效果,故撤销原审裁决,改判庄钧盛与武世龙各10年和7年徒刑并没收不法所得,案件仍可上诉。(海外网 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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