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理论新视野

褚福灵: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 ——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

2018-02-04 16:12:49来源:宣讲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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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补齐民生保障的短板,打造社会保障升级版,是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重大课题。

六、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一个系统工程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基本养老保险的问题引起了方方面面的关注。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就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问题进行进一步地解读。

(一)为什么要进行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主要是解决养老保险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解决劳动力在全国范围内的顺畅流动,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问题;解决企业的人工成本,实现企业的人工成本相对均衡,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的问题。当前来看,由于我国地区发展不够平衡,东部地区比较发达,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比较落后,大批劳动力到东南沿海地区去务工,创造并积累了财富,基金也有比较多的节存。相对来说,中西部地区由于都是劳动力输出的地区,年轻人口较少,年老人口较多,基金节余较少,甚至是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存在着养老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中央转移一定的资金来确保一些地区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我们通过全国统筹进行必要的基金调剂,就可以实现规模效应,由此来化解养老金支付的风险,增强抵御养老金风险的能力。

有的人可能会担心,会不会出现“劫富济贫”的情况呢?对发达地区会不会不公平呢?这个问题应该这样来理解:第一,我们的总体原则是照顾各方的关切,增量调整,存量不动。比如这个地区有节余,那么节余的基金就留在当地用于养老金的发放支用。增量调整,就是指对新增的存量或者节存进行必要的调整。所以说,制度建设会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关切。

当然,我们还要有一个认知,就是有节余养老金的地区要认识到,从一定意义上讲,养老金的节余是具有全国性的,因为这些财富的创造,这些基金的积累,和大量的流动劳动力有关,或者说和这些流动劳动力在本地区工作有关。所以说基金在全国范围内的调剂也有其内在逻辑性,因为节余的基金本身就具有全国属性,它并不仅仅是某一个地区的人口或者某一个地区创造的财富。

(二)全国统筹要做到统筹与分责相结合

无论是基金有节余的地区,还是基金没有节余的地区,抑或是基金面临很大支付压力的地区,都要清楚地认识到,全国统筹不是“吃大锅饭”,也不是“劫富济贫”,而是统筹与分责的结合。

我们统筹使用基金,统筹筹集基金,提高规模效应,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各个地区都有征缴的责任,也都有确保发放的责任。所以说全国统筹不是“吃大锅饭”,不是向上级政府要钱,而是一种分责的体系,是统筹与分责紧密结合的。统筹之后,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无论是哪一级政府,各个责任主体都必须依法履行相应的征缴责任以确保待遇发放。

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要均衡企业的人工成本的负担,创造更加公平的企业竞争环境。当前,一些发达地区,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是相对较低的,有些地区在13%、14左右,有的可能达到15%。而在西部地区或者北部地区,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通常在19%、20%左右,是比较高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就倾向于去东部地区兴业建厂,这样一来就又有大批劳动力流入到发达地区,那么在这个地区,年轻的人口多,领取的人口少,员工越有能力,就越有潜力来降低企业的缴费费率,因为企业的人工成本更加低了。这也是一个不平衡问题之源。我们通过全国统筹,试图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费率,企业不论在哪里建厂,在哪里兴业,所承担的责任和缴费义务都是一致的。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两极化问题就会越来越严重,不利于我们实现地区社会均衡的协调发展。

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是一个历史的进程。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之所以推进得迟缓,就是涉及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复杂性和系统性。

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并不仅仅是基金在全国层面的统一筹集、统一使用的问题,要实现基金的统一筹集和使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要做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第二,要做到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第三,要做到基本养老信息网络技术规范统一。

1.制度统一

基金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筹集和使用需要一个统一的制度,主要表现在缴费和待遇方面。全国统筹就是指不论在那个地区,缴费费率、缴费基数、缴费办法等应当是统一的。但是现在来看,各种标准都是不统一的。各个省的缴费费率不统一,还有一些相对独立的统筹地区,各个省下面的各个地区的缴费费率也存在着不统一。这就是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基础性工作还没有做到位。

各个省的费率单位缴费有若干个档次,最低的大概在12%或者13%左右,最高的费率在20%左右。而且各个地区、各个单位的缴费基数也不一样。有的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是以缴费职工的基数之和为基数。但从工资来看,又有不同的口径。有的是以上一年的工资总额为基数来缴费,有的是以当年工资总额为基数来缴费,甚至有的是以当月的工资为基数来缴费。这也是需要健全统一的。

除了缴费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待遇的发放。既然我们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筹资和发放待遇,那么待遇支出的项目和水平也应该统一,发放的项目要全国一样,不能这个地区发的项目多,那个地区发的项目少,同时发放的参数也应当统一。

责编:夏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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