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尧于2017年举行的活动上被指侮辱五星红旗。(资料图片)
海外网2月2日电 香港“辱国旗”反对派成员古思尧今天(2日)否认控罪,还嚣张预测“自己将会第6次入狱,被判囚1年”。据港媒报道,香港反对派团体“社民连”成员古思尧今在(2日)香港东区法院否认控罪,裁判官把两案合并处理。
据香港东网报道,古思尧今在(2日)东区法院否认控罪,裁判官把两案合并处理,并排期于下月6日审讯,预计需时两天。控方庭上透露,案中有4名证人,并有合共少于2小时的录影片段。古思尧还在庭外叫嚣,这是用个人方式抗争,并预测“自己将会第6次入狱,被判囚1年”。
据报道,古思尧于2017年7月在香港港岛区的一个活动上涉嫌涂污、毁坏五星红旗并上下倒置,之后复于去年10月一个活动上疑将印有五星红旗图案的道具上下倒置,他事后被控以两项侮辱国旗罪。
古思尧(中)与梁国雄(右)等激进反对派人士。(资料图)
早前,这位香港反对派成员曾辱国旗被捕后还口出狂言称“故意犯法”。据香港大公网2017年12月30日报道,71岁的古思尧扬言,自己是故意触犯法律。他说,他会一如既往地向法官表示是故意触犯法例,要求法官不要同情、可怜或对他仁慈,因判多重他都无所谓。
据海外网了解,古思尧之前曾有过多次侮辱国旗的案底。2012年、2015年古思尧分别焚烧国旗及涂黑国旗与香港特区区旗,并被判刑入狱。
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保护国旗、国徽”,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处以监禁3年及罚款5万港元。
根据《区旗及区徽条例》第七条“保护区旗、区徽”,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区旗或区徽,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第五级罚款及监禁3年;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三级罚款及监禁1年。(综编/海外网 庞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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