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子被前男友殴打社交软件怒斥"垃圾" 反遭罚款

2018-01-03 16:10:47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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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台南陈姓女子遭前男友林姓男子殴打后,双方分手。其后陈姓女子在林姓男子脸书留言“垃圾”等。林姓男子据此控告陈姓女子并求偿80万新台币,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陈姓女子须赔偿林姓男子1.7万新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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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图片来源:香港东网)

海外网1月3日电 台南陈姓女子两年前经人介绍认识林姓男子并交往,其后两人因小事争吵,陈姓女子还遭林姓男子殴打,因而分手。其后陈姓女子在林姓男子脸书留言“垃圾”等。林姓男子据此控告陈姓女子并求偿80万元(新台币,下同,约合人民币17.6万元),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陈姓女子须赔偿林姓男子1.7万新台币(约合人民币3741元)。

据香港东网报道,二人分手后,有朋友告知陈姓女子,林姓男子因她未借15万新台币(约合人民币3.3万元)给他交酒驾告票,因而四处辱骂她,她听闻后怒火中烧,于是通过脸书留言“吃软饭、游手好闲,到处拐骗”、“不要脸、还钱来”、“垃圾”等信息。她还跑到林姓男子的住所,在信箱下方放置写有“垃圾”的字条。林姓男子认为陈姓女子的辱骂行为造成他公司声誉受损及个人失眠,要求她赔偿80万新台币精神抚恤金。

法官经调查后发现,林姓男子有酗酒习惯,早在与陈姓女子交往前便有失眠的情况,至于林姓男子声称的公司也早已停业,根本与陈姓女子无关。但陈姓女子分手后行为已涉公然侮辱罪,法官于是判处陈姓女子罚款5000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100元),另民事部分她也须赔林姓男子1.2万新台币(约合人民币2641元)。林姓男子对赔偿金额不服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审理后驳回请求,全案确定不可再上诉。(海外网 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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