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镕案二审2018年2月5日宣判 检方求刑12年

2017-12-27 17:58:38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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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据韩联社报道,首尔高等法院今天(27日)上午10时召开李在镕和三星前任4名高管的二审结案审判。特检组方面建议法院判处李在镕12年监禁。最新消息称,法院宣判结果将于当地时间明年2月5日下午2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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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镕

海外网12月27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首尔高等法院今天(27日)上午10时召开李在镕和三星前任4名高管的二审结案审判。特检组方面建议法院判处李在镕12年监禁。最新消息称,法院宣判结果将于当地时间明年2月5日下午2点公布。李在镕是三星电子副会长、三星集团实际掌门人,早前因涉嫌行贿朴槿惠及崔顺实遭起诉,一审获刑5年。

报道指出,27日的这场结案审判,流程包括审问被告、特检组陈述并提出量刑建议、律师团辩护,以及被告最终陈述等。虽然早前法院表示将传唤朴槿惠出庭作证,但由于朴槿惠自10月中旬起闭门不出,连自己案件的庭审都不参加,所以当天朴槿惠以健康问题为由递交假条,缺席庭审。

李在镕案件一览

1月12日,检方传唤李在镕,全面调查他是否以向崔顺实方面行贿来谋取利益;

2月17日,韩国法院签发逮捕证,李在镕被关押在首尔看守所;

2月28号,检方宣布,将以行贿指控起诉李在镕;

8月7日,检方建议法院判处李在镕12年监禁;

8月25日下午,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在镕获刑5年。法院认定李在镕5项罪名成立,分别为行贿、贪污、向海外转移资产、隐瞒犯罪所得、向国会作伪证。随后,李在镕方面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9月28日,李在镕行贿案二审审判程序正式启动;

12月27日,首尔高等法院举行二审结案审判,检方建议判处12年监禁;

2018年2月5日,李在镕行贿案二审将宣判。(编译/海外网 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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