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新加坡人性侵台湾女获缓刑 网友嘲讽:法官好棒棒

2017-10-06 15:38:36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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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加坡4名大学生于2016年赴台旅游期间轮流性侵2名台湾女大学生,事后准备离台湾前遭警方逮捕并起诉。台北士林地方法院10月6日对4人作出裁决,分别判4人20至23个月有期徒刑,各人均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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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10月6日电 新加坡4名大学生于2016年赴台旅游期间轮流性侵2名台湾女大学生,事后准备离台湾前遭警方逮捕并起诉。台北士林地方法院10月6日对4人作出裁决,分别判4人20至23个月有期徒刑,各人均获缓刑。

据台湾当地媒体报道,承审合议庭认为,由于4名被告已被限制出境,无法回国继续学业,入狱不仅不利重返社会,反而增加社会成本。此外,四人被羁押超过8个月,对身处异乡者来说,已是十分严厉的教训,因此判被告获缓刑。法院表示,被告已同两名受害者达成和解,并全数支付赔偿金,受害者也表示愿意原谅被告,不再追究。

据了解,案中4人均在新加坡读大学,其中20多岁的刘伟城在台湾当交换生,其余三人王琨骏、陈俊颖和林炜轩则到台湾找刘伟城一起游玩。2016年12月10日,4名被告结伴自助旅行期间,邀请2名台湾女子到所入住的民宿喝酒,趁两名女子酒醉性侵她们。

法院周五(10月6日)作出判刑,刘伟城被判刑1年11个月、缓刑5年;王琨骏判1年10个月、缓刑5年;陈俊颖1年9个月、缓刑4年;林炜轩1年8个月、缓刑4年。虽然宣告缓刑,4人仍不得回国,还必需在台湾接受保护管束,定期前往治安机关报到。

不过,这样的判决结果也引起部分民众质疑是否太轻,消息一出网络上骂声不断。有观点称,4名新加坡男子竟然都只被判1年9月到1年11月徒刑,而且都可以缓刑,完全不用被关。台湾网友议论表示,“台湾法官真窝心,外国人就是高等人种”,“这样也能缓刑,轮奸连坐牢都不用,台湾法官好棒棒”。

根据台湾法律,一般性侵案是可以处3年到10年有期徒刑,加重性侵害案更可以判处7到15年有期徒刑,但这件引起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却判的比想像中的轻。有网友还举出在新加坡的案例,3名英国籍越南人在新加坡性侵一名22岁马来西亚女子,结果3人分别被判处5年半到6年半的徒刑,还要加5到8下鞭刑。(海外网 朱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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