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腐余罪今日预审 法官曾下令限制报道

2017-09-19 06:48:19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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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嫌于在任期间收受利益,隐瞒接受租赁深圳东海花园豪宅单位300万港元豪华装修,因而被控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案件已排期于本月26日正式开审。预审前,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今日将做最后一次体训,曾荫权需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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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右)面对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图源:香港东网)

海外网9月19日电 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嫌于在任期间收受利益,隐瞒接受租赁深圳东海花园豪宅单位300万港元豪华装修,因而被控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案件已排期于本月26日正式开审。不过就在开审前一周,案件仍会于今日(19日)早上,在特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作最后一次提讯,预计曾荫权将需出席应讯。

今日提讯将会在香港特区高等法院5楼的科技法庭公开进行。司法机构并作特别安排,在开审前分别派筹予公众及记者,方便到庭人士听审。

现年72岁的曾荫权,面对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控罪指他于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出任行政长官期间,接受深圳福田东海花园豪宅物业装修工程,使他在执行职务,即考虑和决定有关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后改名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就申请数码广播牌照、交还调幅(AM)广播牌照,以及由李国章出任其董事兼主席等3项申请时受到影响。

据海外网早前报道,曾荫权今年2月在高院原讼庭被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获刑1年8个月,他已就该罪提出上诉,并申请在等候上诉期间保释外出,上诉庭4月24日开庭处理有关保释申请,并批准曾荫权以现金10万港元,在等候上诉期间保释外出,他需交出旅游证件,不准离境。

至于其涉及的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即今日预审之余罪,当日因陪审团不能达成法定大比数裁决需重审,3月13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闭门预审。控辩双方达成协议,案件定于9月26日在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开审,预计审查25天,并续由法官陈庆伟主审。主审法官陈庆伟曾在内庭下令作出报道限制,只准报道被告姓名、控罪内容、案件审定、控辩双方大律师及主审法官姓名,其他一律不准报道。

据了解,曾荫权拥有多个勋衔,1993年获得英国颁发官佐勋章(OBE),1997年再获颁爵级司令勋章(KBE),成为当时港英政府公务员中拥有最高勋衔的官员,至2002年更锦上添花,获香港特区政府颁发大紫荆勋章。早前有香港法律界人士指出,曾荫权所获得的特区大紫荆徽章会否因罪成而被剥夺,仍须视乎其上诉结果而定。

服务政府超过40年的曾荫权,亦会因被定罪判决影响退休福利。香港公务员《退休金条例》明确规定,退休公仆犯下与政府工作有关的罪行,对政府造成伤害,或在职期间触犯《防止贿赂条例》,已批出的退休金或津贴均可被取消、暂停支付或扣减。上述福利会否被剥夺,一切视乎上诉结果。(综编/ 海外网 侯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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