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泄密案一审获判无罪 台北地检不服提出上诉

2017-09-18 11:46:36来源:海外网
字号:
摘要: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被控泄密案,台北地院一审判马无罪。台北地检署认为法官误解相关规定赋予台领导人的“院际调解权”,判决违法,18日将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改判。对于被上诉,马办表示,马英九依法处理关说案却变成“违法泄密”,而所泄漏的那个“秘密”,竟然就是柯建铭的关说丑闻。

d2730941.jpg

马英九泄密案无罪,台北地检署18日再提上诉。(图源:东森新闻

海外网9月18日电 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被控泄密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马无罪。台北地检署认为法官误解相关规定赋予台领导人的“院际调解权”,判决违法,周一(18日)将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改判。

据台媒消息,2013年,台湾地区司法机构调查法官贪渎案时,马英九涉嫌指示时任台当局检查机关负责人黄世铭把侦查机密,向时任行政机构负责人江宜桦报告,台北地检署今年3月14日侦结案案,依台湾地区“刑法”泄密罪、“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个人资料保护法”等罪起诉马英九。一审法官虽认定马构成泄密罪,但认为马是行使领导人职务解决“院际争议”,依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可阻却违法,依法不罚;至于教唆泄密部分,则认为检方举证不足,无法证明马教唆黄世铭泄密,遂判马无罪。

台北地检署上诉理由为,北院援引台湾地区宪制性文件44条“院际调解权”,判决马英九无罪,但先前黄世铭泄密案,台湾地区高院判决认定不适用该文件44条,黄被判刑1年2月、易科罚金42.5万元新台币定谳。台北地检署指两案同一犯罪事实,判决却出现重大歧异,认为北院判决违反论理法则及经验法则。

台北地检署强调,台当局领导人的“院际调解权”应限于“院与院间之争执”,但王金平、柯建铭所涉及的司法关说案,并非属于“院际争议”,而且纵使如判决所称马英九是行使“院际调解权”,但马英九却未依该宪制性文件44条规定,召集各机构负责人会商解决争议,因此北院援引与本案毫不相干之“院际调解权”判马英九无罪,认事用法显有违误,判决违背法令,依法提起上诉。

对于被上诉,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徐巧芯表示,马英九作为台湾地区前领导人,依法处理关说案却变成“违法泄密”,而所泄漏的那个“秘密”,竟然就是柯建铭的关说丑闻;马英九基于领导人的权力与责任,与行政机构负责人及幕僚讨论政治风暴的危机处理,竟然被起诉泄密!台北地检署从不提柯建铭的行为是否是关说、柯建铭指控马英九指挥办案并非事实,反而总是以凭空臆测的方式推论,令人感到不可置信。

徐巧芯呼吁台北地检署办案必须经得起检验、有凭有据。检察官应恪遵法律,本于良知,公正、客观、超然、独立、勤慎执行职务,切勿伤害台湾人民对于台司法的期待。(综编/海外网 侯兴川)

本文系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海外视野,中国立场,登陆人民日报海外版官网——海外网www.haiwainet.cn或“海客”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

责编:侯兴川、王栋

  • 路过

新闻热图

海外网评

国家频道精选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