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学表态反对"港独":不容许鼓吹违法行为

2017-09-08 18:21:45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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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就校园内出现“独物”一事,香港城市大学8日通过邮件答复海外网问询时明确表示,大学言论自由必须遵守法律,城大不赞同“港独”,也不容许任何鼓吹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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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9月8日电 近日,香港7大高校频现“港独”制品。前有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教大(教育学院)、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大学的校园出现“港独”横幅,后有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树仁大学出现“港独”字条。对此播“独”行径,高校已表态积极“扫毒”,更有在校学生发起反对“港独”的抗争行动,拒绝被“港独”代表。

高校表态反对“港独”

就校园内出现“独物”一事,香港城市大学8日通过邮件答复海外网问询时明确表示,大学言论自由必须遵守法律,城大不赞同“港独”,也不容许任何鼓吹违法的行为。以下为香港城市大学传讯及公关处声明全文:

就阁下的垂询,本处谨覆如下:

大学尊重学术自主及言论自由,但必须遵守香港法律,包括“基本法”。城大与香港其他大学一样,并不赞同“港独”,也不容许任何鼓吹违法的行为。

谢谢。

香港城市大学

传讯及公关处

此前,在香港中文大学女生手撕“港独”海报的视频火爆网络后,反“港独”的声势越发浩大。9月7日,反“港独”与撑“港独”阵营共约200人在香港中文大学爆发冲突,场面一度十分混乱。冲突愈演愈烈,香港中文大学校长沈祖尧教授也发表公开信表态,称“港独”不但违反基本法,亦和他个人意愿相违背,“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这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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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强调,同学们在讨论政治议题时,应保持和平、理性,亦应秉持尊重和包容的态度。校园是学习的地方,不宜成为政治角力之所,在学期开始之时,让我们的同学有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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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撕“港独”海报的女学生。(视频截图)

在校学生拒被“港独”代表 香港市民支持学生抗“独”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对于播“独”者在香港中文大学发散“港独”制品的行径,有学生忍无可忍,6日在网上发起“拒被‘港独’代表”行动。社交平台facebook也从6日起流传一张“拒被‘港独’代表”的海报,附注留言“我们拒绝被代表,拒绝观点霸凌,拒绝保持懦弱的缄默”。

此前,5日晚,一名香港中文大学女生手撕“港独”海报,表达对校园出现“港独”文宣的不满,当遇到播“独”者干预的时候,女生以流利英语表明“港独”分子没有权代表自己播“独”,大批香港网民力挺这个女生,并赞“女中豪杰”。7日起,又有不少学生和社会人士加入到反对宣扬“港独”的行列。

对此,《文汇报》8日评论认为,鼓吹“港独”破坏“一国两制”,损害香港繁荣稳定,公然张贴“港独”标语不仅违反校规,更属于违宪违法的行为。有同学和社会人士站出来予以喝止,是代表香港主流民意的正义之举。对于在大学校园宣扬“港独”的不法行为,大学校方需要履行管理职责,予以严厉制止和惩处。特区政府也应像对待在立法会宣誓仪式上公然播“独”的极少数败类那样,依照法律进行严肃处理。对于采取违法手段,恐吓、围攻反“港独”同学的行为,更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反“港独”的社会氛围,令其无法在香港社会滋长。

评论指出,“港独”违反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宣扬“港独”也触犯了香港的有关法律,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并非受到法律保护的言论自由,无论是在社会上,或者是校园里,都没有宣扬“港独”的自由。每一个珍爱香港的市民,都有责任和义务,站出来制止“港独”行为。大学管理当局要承担起依法管理的职责,对于校园内的违规违法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如果继续抱听之任之或者是和稀泥的态度,就是疏于职守并误人子弟的失职行为。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对于这些违法现象也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对于触犯法律的“港独”分子,就应该依法处理,以彰显法治,维护社会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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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强烈谴责大学校园播“独”行径及冷血言行

据香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对近日大学校园内出现的不当言论,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8日)予以强烈谴责。

林郑月娥表示:“昨天我惊悉在香港教育大学校园内有人在‘民主墙’上张贴对刚经历丧子伤痛的教育局副局长极之凉薄和侮辱的字句,我感到极度遗憾,并予以强烈谴责。我昨晚已亲自联络教育大学校长张仁良教授,表达我对事件的极度关注。”

林郑强调:“‘港独’不符合‘一国两制’、基本法以及香港社会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对于大学校园内持续出现此等违背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发展利益的言论,我亦予以谴责。”

林郑表示,言论自由并非完全没有限制,而学术自由和院校自主也非鼓吹歪论的借口。她期望校方尽快采取适当行动处理,也期望社会各界人士应合力纠正这种滥用言论自由的行为,让香港能维持一个公民社会的核心价值,并共同捍卫社会应有的道德标准。(综编/姜舒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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