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在镕(Lee Jae-Yong)
海外网8月29日电 韩国检方今天(29日)要求对三星帝国继承人李在镕(Lee Jae-Yong)处以更严厉的惩罚,针对法院判决李在镕涉及行贿而处以5年徒刑,提出上诉。
据法新社报道,身为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实际领导人的李在镕,涉嫌向朴槿惠及其亲信崔顺实行贿,而在上周被判决行贿、作伪证及其他相关罪名成立。有4名三星高层也被判有罪,其中2人判刑长达4年,另外2人获得缓刑。
韩国检方29日针对李在镕有部分的行贿指控获判无罪,提出上诉,认为将刑罚由5名被告分摊的处分过轻。检方在起诉书中写道:“在朴槿惠与崔顺实犯下的所有罪行当中,这5名被告参与的部分最重大。考量到5人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下级法院的判决太过宽容。”
李在镕的律师团昨天(28日)也对法院判决提出上诉,对所有罪行辩称无罪。但是发布消息的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网站未提供更多内容。三星发言人未立即置评。
据海外网早前报道,当地时间8月25日下午,韩国法院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行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李在镕获刑5年。现年49岁的三星集团实际领导人李在镕,终于迎来决定他命运的“黑色星期五”。法院认定李在镕为接班三星贿赂朴槿惠、贪污、向海外转移资产以及作伪证等主要罪名。
自今年2月28日李在镕被起诉以来,历时178天的“世纪审判”告一段落。李在镕被指控5项罪名,包括行贿、贪污、向海外转移资产、隐瞒犯罪所得以及作伪证。其中,行贿是这5项罪名的核心。据韩国检方指控,李在镕为促成合并顺利接班三星经营权,涉嫌向朴槿惠及其亲信崔顺实行贿,行贿金额高达433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2.6亿元)。8月7日,李在镕案终审举行,韩国独检组请求法院以行贿罪等罪名判处李在镕12年刑期。(编译/海外网 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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