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遇假如何赔?"退一赔三"和"假一赔十"皆有法可依

2017-08-17 16:03:17来源:未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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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酷爱Gucci产品的冯元正此前都是通过西安的Gucci实体店购买,没想到第一次通过京东网购Gucci就买到了假货。冯元正的代理律师李亚认为,京东自营销售的Gucci眼镜变成了Gucc眼镜,明显属于不合格产品,无论是否属于假货,消费者完全有法理依据主张赔偿。

酷爱Gucci产品的冯元正此前都是通过西安的Gucci实体店购买,没想到第一次通过京东网购Gucci就买到了假货。

未来网(www.k618.cn)北京8月16日电(记者 李盈盈)“你的订单申请退货退款,我们补偿你100元京东购物券。”听到京东客服给出的解决方案一直以来酷爱Gucci产品的陕西榆林消费者冯元正(化名)彻底生气了。“这等于是羞辱,我没想到京东竟然如此没有诚意。”

冯元正当即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委托专业律师向京东讨个说法,坚决主张京东应根据其公开承诺兑现“假一赔十”。然而,对消费者不利的是,京东方面以把眼镜拿去意大利检验为由,收回了涉案眼镜。

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委员会秘书长赵剑认为,虽然冯元正拍摄涉案眼镜的照片,也留存京东取回眼镜时留下的收据作为证据,但是,没有了原始货品,其维权过程会异常艰难。

到时候,京东拿出来一副眼镜和检测合格的报告,怎么证明这幅眼镜就是冯先生收到的那副?

冯元正在京东古驰自营店花1859元购买的Gucci(古驰)男款太阳镜左腿logo变成了“Gucc”。 受访者供图

网购“Gucci变Gucc”,京东坚称是正品

“8.18”、“11.11”、“12.12”,各种节日的电商平台促销让剁手党们应接不暇,平台卖卖卖,消费者买买买。酷爱Gucci产品的冯元正此前都是通过西安的Gucci实体店购买,没想到第一次通过京东网购Gucci就买到了假货。

日前,家住陕西榆林的微博认证网友@看透Raxin 通过微博爆料称,在京东古驰自营店花了近1900元购买的Gucci(古驰)男款太阳镜,左眼睛腿的英文缩写变成了“Gucc”。冯元正吐槽道:“大伙儿看看吧,千万不要被蒙骗。没错这就是我收到的gucc。京东啊京东,造假水平不行啊,有所欠缺。我很郁闷在京东直营还能买来假货gucc,那个i呢?被你吃了啊。”

冯元正与Gucci 中国方面联系时,对方明确表示从未授权京东销售这款眼镜,这就是说自己买到的很可能是假货。

据法制晚报消息,目前,Gucci(古驰)中国并没有在京东或淘宝开设销售点,不知京东的进货渠道来自哪里。

2017年8月7日,京东时尚事业部就此发布声明称,根据所退回商品识别码溯源查询,该商品系GUCCI所属开云集团旗下开云瑗维(上海)眼镜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其授权经销商青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为京东供货,来源无误。但为何会出现顾客所描述的问题,开云眼镜将把该产品召回并送往意大利确认具体原因。

随后,对于京东给出的“退货退款,并赔偿100京东代金劵”的最终解决方案,冯元正并没有答应,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律师说法:以正品价格卖假货涉嫌欺诈

据贝恩咨询公司报告显示,2016年全球奢侈品中有30%是中国购物者买走的。相比线下实体店高档的购物体验,线上购买奢侈品最大的问题就是购物体验和商品识别。因此,许多奢侈品商家至今仍未将线上店铺放到电商平台。这些品牌担心自己的产品会和假冒的、渠道不正规的商品“同场竞技”。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互联网法律业务部主任李亚认为,Gucci属于奢侈品品牌,奢侈品生产过程中会经历多个环节的残次品淘汰,质量把控极其严格,因此,产品logo缺少字母的问题不会存在。而京东自营销售的Gucci眼镜变成了Gucc眼镜,明显属于不合格产品,无论是否属于假货,消费者完全有法理依据主张赔偿。

事实上,网购假货尤其是奢侈品所引起的消费维权案例中,如何厘定网购平台责任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晓安认为,冯元正在京东平台购买了商品,其与京东的契约关系已经成立。花1900元购买眼镜,收到的货品价值与支付的产品价格应当是匹配的。商家以正品的价格售卖假货,这就是欺诈。

在我国互联网产业异常发达的今天,消费者买到假货案例层出不穷,电商的不诚信问题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

此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消费者与京东商城的纠纷。王林(化名)购买了京东自营的一款“蓝宝石水晶”手表,收到的货却是“蓝宝石水晶玻璃”材质。王林将京东商城的公司主体“京东电子商务公司”诉至法院,却得知京东自营商品并非京东电子商务公司经营销售。

京东电子商务公司向法庭表示,“自营”为京东集团自营而非京东商城自营,具体的销售主体由京东集团根据订单具体情况确定,即根据消费者所在区域、商品库存量等,由京东集团自行决定开发票主体及发货公司主体。

2016年12月,朝阳法院向京东电子商务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京东在网站页面显著位置对“自营”等专有概念作出明确解释,所有商品销售页面均应披露销售者详细信息,并将销售授权书在明显位置予以公示,从而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误导商品的选择,同时也便于在权利受损时正确选择维权主体。

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互联网法律业务部副主任王维维认为,此次京东“Gucci变Gucc”一案中,根据京东方面的公开声明,该Gucci产品系授权经销商青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为京东供货,也就是说,京东方面暗含的意思是,即便是所售Gucci产品确认为假货,侵权主体也是上述授权经销商。

争议焦点:“假一赔三”还是“假一赔十”

不仅对京东提出的“赔你100块”表示了强烈不满,冯元正还坚决主张京东应根据其公开承诺兑现“假一赔十”。

京东董事长刘强东曾公开承诺,如果您在京东商城买到假货、水货,恭喜您至少可以得到十倍的奖励。该信息经过公证,具有法律效力。

冯元正的代理律师李亚认为,京东自营销售的Gucci眼镜变成了Gucc眼镜,明显属于不合格产品,无论是否属于假货,消费者完全有法理依据主张赔偿。

2015 年10月28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消费者京东网购被骗十倍索赔诉京东案件。原告通过京东商城购买一款希捷牌移动硬盘,收获后发现无法读取数据,拆开后发现这是一个二手货,硬盘系三星品牌。

原告认为京东商城属于欺诈,便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十倍赔偿。

然而,京东方面在庭审中辩称,刘强东当时的言论是针对京东大宗家电商品,并不适用于本移动硬盘;不过,京东并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显示假一赔十针对的是京东全部商品还是仅适用部分商品。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认为,刘强东“假一赔十”的承诺,其实是号召大家多上买京东的东西,实际上是一种广告邀约。

李晓安也认为,刘强东承诺假一赔十,从法律上讲约定就是法定,京东应该遵守这个约定。

最终,天津南开法院判定京东履行“假一罚十”的承诺,对原告予以十倍赔偿。

李亚律师认为,无论是按照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的“退一赔三”还是京东商城的平台承诺“假一赔十”,冯元正所获的赔偿都不应该是京东的“一百元代金券”。京东利用“假一赔十”的承诺吸引消费者,也应当履行其对消费者的承诺。

责编:海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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