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小区楼顶现数十“小房间” 街道办:属违建

2017-08-10 11:18:00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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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粗略统计,大西洋新城 A、B、C三个区域的33栋居民楼中,基本上每个顶楼的业主都有一个“小房间”,三个区域加起来约有67间“阳光房”。8月9日下午,北青报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以业主的身份询问楼顶“小房间”是否属于违建。

原标题:北京一小区楼顶现数十“小房间”“小房间”由业主自行建在楼顶 有居民担心安全隐患 街道办称此建筑属违建

近日,有市民反映称,位于朝阳区望京地区的大西洋新城几乎每栋楼楼顶都有自建的“小房间”,存在安全隐患。8月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实地探访大西洋新城发现,该小区A、B、C三个区域33栋楼的楼顶上共建有67个“小房间”。有业主称建“小房间”可用来晒太阳、休息等。对此,朝阳区望京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在顶层区域扩建“小房间”的行为属于违建行为。

业主在楼顶修建的“小房间”本组摄影/见习记者 张夕

“小房间”在楼顶凸起

33栋楼共有67个“小房间”

近日,有市民反映称,位于朝阳区望京地区的大西洋新城小区存在楼顶违建现象,其中A、B、C三个区,许多楼的楼顶都盖有各种各样小房间,甚至还有依墙而建的二层“瞭望台”。根据该网友提供的照片,几栋楼的楼顶上出现多个“房间”,这些“房间”大小不一但装有窗户,有的从远处看去就像是一套完整的房子。

8月9日,北青报记者来到位于朝阳区望京广顺北大街33号的大西洋新城。根据资料,大西洋新城为大型住宅小区,2000年开始有居民入住,小区面积较大,分为A、B、C、D、E、F六个区域。北青报记者从B区大门进入小区,发现网友所说的A、B、C三个区域的楼顶几乎都有“小房间”,原本平整的楼顶上被建出一个个带有玻璃窗户的凸起空间,从楼底向顶层望去,这些凸起的空间向外探出长短不一的屋檐,而且颜色风格与整栋居民楼差异较大。此外,有的“小房间”直接建在房屋之间的空隙上,有的则直接在斜面屋顶上建,从侧面看呈三角形。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这些楼顶的“小房间”多为玻璃房,大部分是三面玻璃环绕,少部分则是一面玻璃朝向居民楼正面,远远看去,这些“小房间”与周围没有建筑的楼顶相比,显得十分突兀。

根据粗略统计,大西洋新城 A、B、C三个区域的33栋居民楼中,基本上每个顶楼的业主都有一个“小房间”,三个区域加起来约有67间“阳光房”。

“小房间”从卧室延伸

业主称用来冬天晒太阳

在探访中,北青报记者在B区一栋楼里看到,楼顶有人在施工建造玻璃房,在楼下就可清楚听到装修的敲打声。到楼顶后,北青报记者敲门进入这家房屋,从客厅内的旋转楼梯进入顶楼卧室后,发现卧室外侧建有一个玻璃房,由于多出来这部分的瓷砖与卧室的一样,从房里看,这个玻璃房就像是卧室的一个拓宽与延伸。

昨天下午,仍有装修工人在业主家修建“小房间”

北青报记者在玻璃房内看到,其正面、两侧及顶部都是玻璃构造,此外,顶层还装有可通风的天窗,一名装修师傅正在安装一扇长玻璃。

当北青报记者询问房主玻璃房的用途时,房主表示,新建的玻璃房冬天可以用来晒太阳,“干啥都行”。而正在装修玻璃房的师傅则对北青报记者称,自己已在这个小区装修过几十户“小房间”,大多数业主建造“小房间”是用来作为书房、花园、平日里晒太阳的场所等。这位师傅表示,建一个玻璃房大概需要花费四万元,他们负责提供玻璃房的所有材料。当北青报记者提出这样的玻璃房是否结实可靠时,师傅称“材料主要是用方钢”。

在小区内,北青报记者遇见了同样住在顶楼的业主王大爷。王大爷称,他家于2015年建了“小房间”,这个“小房间”在房屋刚开始装修时就建了,主要用于休息和睡觉。当谈及房屋是否属于违建时,王大爷称他在住进来之前,房子里就已经建有“小房间”,他们只是对其进行改建。“但现在再新建的话应该就是违建,我们在原有基础上对‘小房间’改造,这物业管不了。”

街道办称“小房间”属违建

具体处理和拆除由城管负责

对于这样建在楼顶的“小房间”,小区内的不少居民都有自己的担心。一位居民称,早在小区开始有人入住时就看到有人在楼顶建“小房间”了,他担心这种“小房间”的承重存在安全隐患。而另一位居民则表示,虽然“小房间”建在顶楼,与其他住户没有太大的交集,“但这按照规定肯定属于违规违法的建筑”。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根据《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的第二十三条,在已建成的居住建筑(含别墅)区域内,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8月9日下午,北青报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以业主的身份询问楼顶“小房间”是否属于违建。一名工作人员对此问题没有正面回答,而是称如果业主对小区内的建筑物有疑问,物业可以让人去现场查看,确定为违建建筑之后,会向业主派发整改通知单,并提醒业主尽快拆除。如果业主仍不拆除,物业将会告知城管来拆除。

随后,北青报记者又询问了望京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这种在顶层区域扩建“小房间”的行为属于违建行为,但具体的处理和拆除工作应该由城管部门负责。

文/本报记者 黄筱菁

见习记者 张夕 实习记者 刘思佳

线索提供/朱女士

责编:海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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