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检方追逃追赃新举措:“情理并用”劝返嫌疑人

2017-06-20 22:14:00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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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甘肃检方披露,2016年以来,当地检察机关落实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天网”专项行动和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部署,在工作中“情理并用”,当地追逃追赃取得阶段性进展。

中新网兰州6月20日电 (记者 崔琳)“我在逃跑的这两年多时间里,没敢坐过一次火车,没敢住过一次旅馆,不敢到人多的地方,一直睡在帐篷里,我实在跑不动了”。甘肃张掖市高台县一名在逃贪污犯罪嫌疑人,通过其亲属得知自己被追逃的情况及见到检察机关《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后,最终放下思想包袱,异地投案自首。

2017年5月,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这起贪污犯罪嫌疑人潜逃案件时,多次与公安部门联系,组织干警赴新疆、内蒙、北京等地开展追逃工作,并通过向嫌疑人亲属写信、上门走访等手段反复宣讲相关司法政策,陈述投案自首和被动抓捕的利弊,动员、引导其家属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追逃工作。

20日,记者从甘肃省检察机关追逃追赃工作会议获悉,2016至2017年3月,该省检察机关共劝返境外在逃人员3名;劝返、抓获境内在逃人员13名,追回案款人民币1517万元、美元80万元、欧元10万元。在劝返潜逃境外的3名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过程中,甘肃检方详细研究案情,根据嫌疑人的个人及其家庭的特点,针对性制定了劝返方案,不厌其烦地向其宣讲法律和政策。

甘肃检方披露,2016年以来,当地检察机关落实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天网”专项行动和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部署,在工作中“情理并用”,当地追逃追赃取得阶段性进展。

比如: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劝返潜逃3年多的一名犯罪嫌疑人时,多次派员对嫌疑人家属宣讲《刑九》和“两高”司法,解释提高贪污贿赂犯罪立案标准和量刑数额的有利条件,情理并用,政策攻心,争取家属的支持配合,帮助打消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和思想顾虑。最终,潜逃3年多的嫌疑人于去年底投案自首。

甘肃检方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针对那些仍然在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他们将坚持做好基础信息工作,对在逃人员的基本情况、涉案事实、家庭成员和案件关联人等主要信息,摸清搞准,为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奠定基础。

同时,检方将加大劝返力度,善于打好“亲情牌”、“法律牌”和“关系牌”,释放信号,把法律政策讲清楚,把检察机关坚持不懈追逃追赃的态度和决心传递出去,让涉案人员和家属在感受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用心诚意的过程中,消除疑虑、权衡利弊,最终愿意投案自首。

其次,还将结合案件特点、潜逃人的性格兴趣爱好、家庭背景、发案单位性质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做到“一案一策”、“一案一表”,确保追逃追赃工作的精准性。

另外,检方将建立良好固定的协作机制,及时向公安、金融、交通等职能部门通报掌握的信息,借助其专门技能和设备,实施追逃;并强化防逃措施,重视日常监管和预防,对涉案人员外逃情况进行风险预判,对有外逃倾向的,积极运用技侦、边控等手段,坚决防止新增外逃人员。

此外,检方表态会注重营造舆论环境,借助媒体宣传自首、立功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向社会传递出检察机关反贪办案追逃追赃的坚强决心、法律依据和社会意义,震慑犯罪,鼓舞群众,有效敦促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完)

责编:海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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