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拟定同性结婚年龄为18岁 禁婆媳等近亲结婚

2017-06-14 15:56:01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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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台当局拟定未来台湾同性婚姻结婚年龄,不论男同志或女同志,拟订婚17岁、结婚18岁,禁止6等亲内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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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6月14日电 台当局行政机构秘书长陈美伶14日表示,未来台湾同性婚姻结婚年龄,不论男同志或女同志,拟订婚17岁、结婚18岁。考虑社会的伦常观念,同性婚姻也比照异性婚,禁止6等亲内结婚。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大法官”5月24日做出释字第748号解释,认为现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是“违宪”,要求2年内修法。台行政机构秘书长陈美伶14日上午召开第二次 “跨部会同性婚姻法制研议项目小组”,针对台“民法”亲属编婚姻章内容进行讨论。

陈美伶表示,在同性婚结婚年龄方面,不论男同志或女同志,拟将订婚年龄订为17岁、结婚18岁,因台“民法”规定20岁才算成年,未成年订婚或结婚都应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

陈美伶指出,由于目前台“民法”上对异性婚有不同的年龄规范,订婚男性需满17岁、女性15岁,结婚需男18岁、女16岁,建议异性婚一并修正为不分性别皆为订婚17岁、结婚18岁的标准。

在“禁婚亲”的规定方面,陈美伶说明,异性婚姻的禁婚亲限制,目的在于避免血缘太近造成下一代健康问题,以及基于伦常观念的考虑。虽然同性婚姻不会自然生育,目前也禁止人工生殖,没有下一代健康的问题,但考虑到岛内对传统伦理的观念,现阶段同性婚仍维持跟异性婚一样,禁止6等亲内结婚。例如目前禁止异性婚的公公与媳妇结婚,未来同性婚姻法制化后,也禁止婆婆跟媳妇结婚。

在婚姻形式要件方面,陈美伶说,同性婚与异性婚同样采登记婚,必须符合“书面”、“二位证人”与“户政机关结婚登记”三个要件,婚姻才算成立。异性婚的夫妻财产制规定,也可完全适用于同性婚姻。

在结婚实质要件方面,陈美伶表示,台“民法”995条规定,异性婚如果其中有一方“不能人道”,可撤销婚姻。因法院实务上,“不能人道”是指异性间无法有性行为,考虑同性婚姻本质与异性婚不同,同性婚可不适用此规定。(综编/姜舒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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