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4月21日电 据日本驻华大使馆4月21日发布消息称,为了扩大中日之间的人员交往,决定放宽中国人赴日签证发放条件,最新赴日签证发放条件的措施自5月8日起实施。
新规具体内容包括,针对居住在中国境内中国人,开始发放有效期3年,停留期间为30天的多次往返签证;将东北三县(岩手县、宫城县、福岛县)多次往返签证的访问对象地区扩大为东北六县(青森县、岩手县、宫城县、秋田县、山形县、福岛县);为相当高收入人士及其家属发放的多次往返签证。此外,将简化个人单次观光旅游签证申请手续等。
日本驻华大使馆称,我们希望通过上述放宽措施,进一步促进中日两国的人员交往。
此前,日本外相岸田文雄于2016年9月27日宣布将从2016年10月17日开始实施放宽中国人赴日签证发放条件。此次放宽签证措施包括:将商务人士和学者多次往返签证有效期延长至10年,学生的签证申请手续也将简化。他强调,交流和对话对改善关系而言不可或缺。
据日本观光厅4月19日发布数据称,2017年一季度(1至3月)访日外国游客消费额推算为9679亿日元(约合人民币61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一季度消费额从国家和地区来看,中国大陆游客最多,达3718亿日元。(综编/朱惠悦)
放宽中国人赴日签证发放条件全文如下:
一、 为了扩大日中之间的人员交往,并贡献于日本政府落实《观光立国》及推进《地方创生》,日本国外务省4月21日决定,自5月8日起采取以下放宽中国人赴日签证发放条件的措施。
二、该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针对居住在中国境内中国人的措施
(1)开始向具有足够经济能力人士发放多次签证 面向为具有足够经济能力人士及其家属,开始发放有效期3年,停留期间为30天的多次往返签证(初次赴日目的限于观光旅游)。
(2)将东北三县多次签证扩大为六县 将东北三县(岩手县、宫城县、福岛县)多次往返签证的访问对象地区扩大为东北六县(青森县、岩手县、宫城县、秋田县、山形县、福岛县)。同时,取消要求具有一定经济能力人士过去3年内有赴日经历的条件。
(3)放宽相当高收入人士多次签证 为相当高收入人士及其家属发放的多次往返签证(有效期5年,停留期间90天),初次赴日目的不再限于观光旅游,亦可以用于商务或访友等目的。此外,申请该签证的人士,可以自行安排赴日机票、住宿等。
(4)简化个人单次观光旅游签证申请手续 针对信用卡(金卡)持有人,简化个人单次观光旅游签证的申请材料。
(二)针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中国人的措施
居住在中国境外的中国人也可与中国国内申请同等条件(注)签发观光多次签证。
(注)向具有足够经济能力人士及其家属,发放有效期3年,停留期间为30日的多次往返签证;向具有相当高收入人士及其家属,发放有效期5年,停留期间为90日的多次往访签证。
三、 我们希望通过上述放宽措施,进一步促进日中两国的人员交往。
责编:朱惠悦、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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