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奈曼警方破获广西梧州黄金店铺劫案

2017-04-01 10:46:00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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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犯罪嫌疑人可能持有枪支,奈曼警方在最短的时间内调配刑事犯罪侦查局、特警大队、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等警力100余人设卡拦截。经讯问,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为张某某、任某某、赵某某,3人对3月24日在梧州市万秀区抢劫金店的不法事实供认不讳。

□ 本报记者  颜爱勇

□ 本报通讯员 陆继成

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警方获悉,3月27日下午,奈曼旗警方抓获了3名犯罪嫌疑人,他们涉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持枪抢劫金店。

3月24日21时52分许,梧州市万秀区中山路“中国黄金”店铺发生一起抢劫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头戴摩托车头盔、身穿雨衣、手持枪支进入金店,抢走价值40余万元的黄金首饰,两人作案后驾驶一辆摩托车迅速逃离。据当地警方调查,赵某某、张某某、任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向全国各地发布协查通报。

3月27日,警方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正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向通辽方向移动。

通辽市公安局指示,务必在奈曼旗境内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对此,奈曼旗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显鹏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并到现场指挥调度。

由于犯罪嫌疑人可能持有枪支,奈曼警方在最短的时间内调配刑事犯罪侦查局、特警大队、交警大队、治安大队等警力100余人设卡拦截。

3月27日14时30分左右,当3名犯罪嫌疑人乘坐出租车行至大广高速奈曼服务区时,早已在此等候的警察将出租车截停。3名犯罪嫌疑人束手就擒,警方当场缴获赃物黄金首饰若干。

经讯问,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为张某某、任某某、赵某某,3人对3月24日在梧州市万秀区抢劫金店的不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3人交代,他们分工明确,由赵某某负责踩点,张某某和任某某负责实施抢劫,得手后,张某某和任某某与赵某某汇合,3人一路乘坐出租车穿越9个省份,逃跑路程达3400公里,直至在奈曼旗被抓获。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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