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的小青青被陌生阿姨“租”来行窃,案发后,涉案成人首次被以“组织罪”定罪,受到法律严惩。小青青被父亲带走后,又不知所终……
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宋银翠、宋银秀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尘埃落定,两名嫌疑人领刑三年六个月。令人揪心的,是涉案儿童——他们大多不到10岁,来自偏僻乡村,是谁将他们出租给犯罪团伙?孕育他们的乡土究竟发生了什么,允许违背人伦的悲剧屡屡上演?谁能将这些从小与欺骗、谎言、暴力相伴的孩子拯救,给他们明媚的未来?大江东工作室约请承办检察官高冰披露办案日志,告诉你案件背后的曲折故事……
湖南省道县寿雁镇到处可见的宣传牌。据《中国妇女报》
六七岁的小青青,被“阿姨”教会玩游戏:专拿别人手机
2016年5月17下午 晴
下午1点多,一天中太阳最毒的时候,接到公安通知说有个案子要提前介入,我和朱洁开车赶到10公里外的刑队东片区。
原来是前些天新闻里那伙偷东西的白衣女子被抓到了,被抓的还有一个小女孩。初步问下来,四个女子都说第一次来青浦,彼此不认识,也不认识小女孩。小女孩说是阿姨们带她来的,教她玩一种“拿手机”的游戏。
小女孩青青(化名),穿着蓝色的背带裙,扎着马尾辫,眼睛大大的,大约六七岁的样子。见到我们,青青有点害怕,承办民警让她再玩一下“拿手机”游戏,她点点头。话音未落,青青就很利索地抓起桌上的手机塞进上衣口袋,再拿出来时,手机已经被关机了。
和青青交谈,她很戒备,不承认偷窃事实,只说是和阿姨玩“拿手机”的游戏。我们和民警确认了侦查的重点、叮嘱民警安置青青后就离开了。
潘志峰和高冰在湖南道县调查取证。(高冰 提供)
青青:爸爸收了钱,把我交给偷东西的阿姨
2016年6月23日上午 多云
案子报请逮捕了,我们科长潘志峰和我讯问了那两个被刑拘的嫌疑人,她们一句话也不愿意跟我们多说。
我和朱洁带着心理老师在新春学校见到了青青,和她一起住的还有七八个年龄相仿的孩子,5个老师照顾着他们。环境整洁,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几个孩子在铺着泡沫板的地上玩耍,还有的坐在桌子边画画。
青青的宿舍有三张床铺,被子叠的整整齐齐。我们把带来的玩具和零食拿给青青,她没那么拘束了,玩了一会儿,就打开了话匣子。她记得爸爸妈妈的绰号,但说不清真名,她说知道拿手机的游戏其实就是偷窃,但带她出来的阿姨教她这样说,阿姨让她一天至少偷十部手机,偷到了就给买零食吃。偷东西是爸爸教的,自己还有个弟弟,很会偷。她家里有辆车,有一次,弟弟偷了满满一后备箱的衣服。青青还说,是爸爸把她交给偷东西的阿姨,她还看到阿姨有给爸爸钱。
实在不敢相信。但这么小的年龄,青青不可能有推卸责任的心机。心理老师单独对青青进行了心理疏导。
通过和青青交谈,案子有了新的突破,但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如果所言属实,实在不能理解她父亲的行为,更为青青担忧,案子审完,该怎么安置青青?还能送回她父亲身边?
不敢相信,一直让奶奶抱的男孩,也会偷东西
2016年8月19日 晴
又是一个艳阳天,再毒的阳光也晒不死人间的丑恶。
青青奶奶来了,想带走青青。我和承办民警约好,下午让她奶奶到刑队做个笔录。青青的奶奶看起来50岁左右,瘦瘦的,还带着一个三四岁左右哭哭啼啼的小男孩。费了好大力气才勉强听懂她浓重的方言,她说青青是自己带的,在老家赶集时,偶然认识了本案中因怀孕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何某,就把青青交给了她,至于何某家住哪、电话号码是多少、青青后来的去向,她都说不知道。青青被抓后,何某打她电话,她才知道青青被带到上海。能相信她的话吗?为什么孙女被陌生人带走,既不寻找也不报警?
哭哭啼啼的小男孩是青青的弟弟,不敢相信这个一直要奶奶抱的小男孩会去偷东西。
寿雁镇镇政府大门上挂着横幅“铁腕整治外流盗窃活动,打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高冰摄
道县寿雁镇,令人吃惊的发现:外出盗窃猖獗,租小孩发财的很多
2016年9月20日 晴
和科长潘志峰一起到了青青的家乡湖南省道县。从桂林坐大巴一路向东,走省道三四个小时后到了道县县城,沿途都是典型的乡村场景,偶有集镇也都不大,行人与车辆很少。
当地检察院同事开车带我们去了青青家所在的寿雁镇。从县城出发10分钟,墙上、电线杆上出现“利用儿童盗窃是可耻的”、“严厉打击外流盗窃”等标语,一路延伸到镇政府。
20分钟后,到了镇政府,大门上悬挂标语“铁腕整治外流盗窃犯罪活动、打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黑板墙上贴着《道县举报外流盗窃犯罪奖励办法》及《关于敦促外流盗窃犯罪在逃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旁边一些民众告诉我们,这里外出盗窃猖獗,租小孩发财的很多。
找到负责青青所在村的镇干部,他说自己也在找青青一家。他拿出一叠材料给我们,青青妈妈3月份又给青青生了个弟弟,六个孩子,其中一个送人了。青青父母、爷爷奶奶早已不在村里居住,只偶尔回来,青青父母因欠缴20余万元社会抚养费,已被起诉到当地计生法庭。
从寿雁返回,又去了道县民政局,希望了解当地能否妥善安置青青。民政局干部说,这里只有一家儿童福利院,可暂时安置,但只能几个月,只提供食宿,没有教育条件。
张贴在镇政府外墙上的《道县举报外流盗窃犯罪奖励办法》 高冰摄
本想起诉剥夺青青父母监护权,不料青青被父亲领走了,她还会被“出租”吗?
2016年10月20日 多云
从道县回来,我们觉得应该让青青在一个更好的环境中成长,提起民事诉讼,剥夺青青父母监护权的优势证据已经具备,安置青青的福利机构也联系好了,就差提起诉讼的主体与安置费用了。打算找青浦区妇联和民政局解决这两个问题。妇联请示上级后表示没有先例,不便提起;和民政局反复商讨后,他们同意作为诉讼主体提起诉讼,并根据需要划拨安置费用。
《关于敦促外流盗窃犯罪在逃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高冰摄
2017年2月23日 阴
很遗憾,因为沟通不畅,青青被父亲领走了,不知所终!青青会再次被出租给别人去行窃吗?我很担心。
未检科深入调查,发现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上海市抓获道县籍女性盗窃犯罪嫌疑人120余人,抓获江永县籍女性盗窃犯罪嫌疑人30余人。另一组数据更令人揪心,2014年以来上海市公安机关抓获并收容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儿童31人,被利用、教唆实施盗窃的占87%,其中10岁以下占81%,7岁以下占60%。
犯罪嫌疑人大多系怀孕或怀抱婴儿的“两怀”妇女,警方一般教育后放行。因盗窃案值难以确认,司法处理也较轻,这些人往往一犯再犯。
调查增加了我们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起诉该案犯罪嫌疑人的信心。其危害严重,重点不在于盗窃本身,而在于利用儿童盗窃手段恶劣。刑法修正案(七)增加“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为打击上述行为提供新的思路,不仅可将未成年人作为被害人予以保护,而且适用“情节严重”的加重法定刑,更能做到罪行相适应。
教孩子偷盗的“阿姨”终被判罪,但不知所终的小青青令人深忧
2017年3月7日 阴
下午两点一刻,审判长宣布开庭。庭下坐着两被告的丈夫,公诉人是潘志峰,我是书记员,对面是被告人的辩护人。庭审开始后被告人和辩护人都做了无罪辩护,公诉人播放多段监控视频,讯问被告人高清监控画面中出现的女子是不是她,她都矢口否认,并再次否认见过青青。两个小时紧张辩论、公诉方出具多组证据,丝毫未能让两名被告人产生悔悟,但谎言却再难编的周全。法官当庭宣告,“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宋银秀、宋银翠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被带离法庭,旁听席上忽然发出“老婆,我爱你”的大喊。我无意贬低任何一种爱,只是想,现在的青青,有没有人疼爱?(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大江东工作室 作者:上海青浦区检察官 高冰 由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郝洪 整理)
责编:吴潇、总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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