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帮喝酒朋友代驾追尾摩托致一死一伤被追刑

2017-03-22 10:22:49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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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日报记者陈静 通讯员唐继林)平乐县张家镇的陈某甲在代替因酒后不能开车的朋友陈某乙开车时,不慎追尾一辆摩托车,造成一死一伤的交通事故。陈某甲在此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被警方追究刑事责任。3月20日,陈某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3月5日,张家镇湖洋村的陈某甲和同村的好朋友陈某乙到老鸦村赶庙会。晚饭中,陈某乙和朋友们喝了不少酒。席后,陈某乙需要送一同来赶庙会的朋友到二塘镇,但苦于自己酒后不能驾驶车辆。而同村好友陈某甲没有喝酒,就让陈某甲开着自己的小轿车一起送朋友回去。陈某甲见陈某乙确实喝了不少酒,就接受了陈某乙的请求。

送朋友到家后,陈某乙又说要到同安镇玩耍。于是,又由陈某甲开着车辆和陈某乙沿323国道赶赴同安。

当晚8时50分许,陈某甲驾驶车辆到达同安镇华山村路段时,有一辆大车亮着大灯从对向开来。突然,陈某乙发现前方右侧路面上有一辆同方向行驶的摩托车,急忙把情况告诉陈某甲,让他快刹车。然而,轿车速度较快,还是撞到了摩托车尾部,摩托车连人带车翻到了路旁的排水沟里,造成摩托车司机李某受伤严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乘客龚某身负重伤至今住院治疗。

平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对该交通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后,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认为陈某甲因会车时速度过快,驾车时不注意前方路面情况,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在该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摩托车司机李某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陈某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海声、总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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