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未履行义务 法官代付赡养费

2017-03-22 08:10:00来源:滁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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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网讯 近日,全椒九旬老人包某向法院起诉其子未履行赡养义务后,因其子仍未履行,全椒法院法官董健遂自掏腰包预先垫付了赡养费1840元。

据悉,90多岁的包某无生活来源,其子小包对其不尽赡养义务,包某遂起诉至全椒法院,要求儿子每月承担赡养费200元。全椒法院董健法官接受此案后,多次登门找老人儿子,要求其履行义务,然未果。可老人的赡养费拖不得,且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董法官决定自掏腰包,将1840元送到老人手中。

(徐殿萍 记者胡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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