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当庭撕毁笔录推搡法警 妨害诉讼被罚2万

2017-03-21 10:09:00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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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报全媒体讯 庭审笔录是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过程的全面、客观真实的记录,既是法定的司法文书,又是公正裁判案件的有力证据之一。可是,有这样一位当事人,居然敢在法庭上撕毁笔录。他付出的代价是,近日被天宁法院罚款2万元。

上星期,天宁法院审理了蒋某与陆某、贺某分家析产纠纷。庭审中,双方唇枪舌剑,交战难解难分。可让法官意外的是,被告陆某突然情绪激动,当众撕毁庭审笔录,推搡司法警察,严重妨害了诉讼秩序,损害了司法尊严。

事后,法官电话告知了陆某相应的法律后果。慑于法律的威严,陆某向法院呈交了具结悔过书,并向法官和法警道歉。天宁法院酌情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其已按照规定全额缴纳。(庄奕 天法)

责编:海声、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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