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推进基层协商民主

2017-03-10 09:12:50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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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达峰

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协商民主建设取得重大成就,政党、人大、政府和政协的协商民主活动全面推进,民主政治水平提高。政治民主和社会民主相互作用。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包含了政党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包含了“政治协商”和“基层民主协商”,“基层民主协商”要适应“政治协商”的发展,形成相互促进的格局。

“协商”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沟通活动,包括个体之间、社会组织之间、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协商。当今社会,人们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增强,利益需求和矛盾复杂。任何单位和组织都需要处理好内部利益关系,以适应自身功能发展的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说,协商民主是每个单位和组织的软实力,集中反映了内部生产关系的文明程度,直接影响到自身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市场和社会的同行竞争中具有基础性作用。

同时,基层组织和单位的民主协商成效,关乎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基层协商不充分,社会民主就不充分,政治民主建设就更有压力、更有难度。社会缺乏协商文化,政治协商缺乏坚实的基础和良好的环境。目前社会层面的协商民主进程远远落后于政治协商,基层单位和组织缺乏紧迫感,不以为然,推动乏力,成为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建设中的短板,需要引起重视。

按照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协商”建设的新要求,各组织和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探索实践,结合自身实际,在内部治理系统中,注重倡导平等互信、理性务实的价值观,使大家有事愿意商量、经常商量,公共事项先协商后决策,使协商成为普遍的处事习惯和管理要求,用协商机制来提升内部管理效益;要注重保护和鼓励协商的意愿,宣传协商的好处、对抗的坏处,使更多的人愿意主动开展协商,在调整自己利益前,能考虑到他人,征求他人想法,增进谅解,消除误会,避免对抗,争取互谅互利,并形成理性的利益预期;要注重培育和训练协商能力,使更多的人善于协商,注重自身素养,在协商中有充分的耐性、平等的姿态、恰当的表达;要建立内部协商制度,规范协商事项、渠道、程序和方式。对涉及利益分配的事项和标准的协商活动,要有公正严密的规定,为协商提供依据,确保协商活动取得成效;要充分安排协商活动,管理者带头践行协商规则,广泛经常地协商,把协商结果用于决策,使更多的内部事务通过协商得以解决,实现发扬民主、广泛团结、共同发展的目的。

(蔡达峰 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同济大学副校长)


责编: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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