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许安标,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就“民法总则草案与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加强民事权利保护
张荣顺表示,民法总则草案有4个亮点。第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民法总则立法宗旨加以明确规定,把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所有条文中。
第二,加强对民事权利的保护。民法核心就是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草案所有规定围绕着保障民事权利展开。
第三,扩大了民事主体范围。草案规定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三类民事主体,第一次把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类,第一次确立了符合条件的非法人组织的民事主体地位。
第四,体现了时代特征和一定的前瞻性。“这次编纂民法典、制定民法总则,是在经济、社会生活发生巨大变化的客观条件下进行的,大到基本原则确立、权利确认,小到细微的条文修改,都体现了时代性。”张荣顺说,对于正在形成的民事活动新形态,一时难以界定权利属性或范围,这次民法总则为这些领域进一步发展、将来权利的确立留下了空间。
今年立法任务繁重
“今年的立法工作安排,有约40项之多。一类立法项目有将近20件,预备及研究的立法项目还有20多件,这个安排根据本次大会会议精神还会有所调整。总体来讲任务将很繁重。”许安标说。
他表示,在做好本次大会审议出台民法总则工作之后,要积极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要加强反腐败立法,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还要认真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方面的立法工作。
防止司法不公权钱交易
据王爱立介绍,有关方面已作出多项规定,防止开展刑事案件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出现违法办案等问题。他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现了现代司法宽容精神,是中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项制度化的决定。
对于如何确保司法公正,有效防止在刑事诉讼中发生司法不公、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王爱立说,在授权试点决定中,对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遵循刑法和刑诉法的基本原则,要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二是要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三是要求完善诉讼权利的告知程序,强化监督制约,严密防范并依法惩治滥用职权、徇情枉法行为,促进和确保司法公正。同时,授权决定还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就试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中期报告。(记者 彭训文)
原标题:
全国人大法工委谈立法工作(人大记者会)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7年03月10日 第 02 版)
责编:侯兴川、总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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