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时冉) 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作为大会议程之一的民法总则草案审议,也是民间最为关注的焦点。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至今,两年多时间,作为“开篇”的民法总则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并多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终于摆上2900余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案头。这部几经打磨的民法总则草案有哪些亮点内容?又将如何影响你我日常生活?
民法专家孙宪忠自2013年当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以来,每年都会提交有关编纂民法典的议案和建议。四年来,类似的议案建议数量已有16份之多。在孙宪忠看来,制定一部民法总则具有相当的迫切性。“现行的民法通则颁布于1986年,当时宪法明确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到1992年我们开始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之后,广泛地引用合同契约制度,就是完全得当事人自己协商,主要靠市场。那么民法通则中很多核心规则都没办法适用了。做人大代表后我进行社会调查后发现,民法通则的156个条文只有十来个条文还在用,基本都是宣告失踪、死亡啊这些条款,整个涉及经济生活部分的基本都没办法用了。”
事实上,自1954年以来,中国曾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但并未成功。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迈出关键一步。
民法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老百姓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都可以在民法中找到依据。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第一编,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起着“龙头”的引领统摄作用。
此次提请大会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共有11章,涉及民事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等主要内容。其中多项“新规”都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比如,增加保护胎儿利益的规定,下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最低年龄至6岁,完善监护制度,保护见义勇为行为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加强对民事权利的保护。首次确立一般人格权,对继承权、股权等作出开拓性规定,将个人信息权纳入法律保护…。在孙宪忠看来,民事权利“扩容”有利于保护人民权利,是此次民法总则草案的一大亮点。“民法通则中维护权利只有六七个条文,现在民事权利这部分的内容有很大的扩展,不光条文数量有很大增加,内容也有很大的扩展。比如,在人身权的部分,我们首先提出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要受法律保护这么一个很核心的重大价值条款,这个在以前的法律中是没有的。在财产权部分,明确自然人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还在过去物权、债券、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基础上,首次提出股权这一投资性权利。”
民法历来被称为“权利立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主任石宏看来,民事权利不仅是民法总则也是整个民法典的核心。“整个民法典都是围绕民事权利来做文章的。比如合同法围绕债权,物权法围绕物权,继承法围绕继承权展开的,婚姻法围绕婚姻中的人身权展开。后面各分编的依据都需要民法总则来提供。所以,民法总则设专章规定民事权利,有必要进行宣誓性的要求,同时为分编的编纂提供依据。”
从2015年3月正式启动,到提请今年全国人代会审议,民法总则草案经历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并三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1万5千余人次提出的超过7万条意见。一次次审议,一遍遍打磨,让这份提交大会审议的草案稿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共识。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介绍,这次“开门立法”的程度在国家立法史上都较为少见。“除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还两次将草案送往全国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同时,张德江委员长和李建国副委员长还飞别再北京四川宁夏和上海召开四次座谈会,听取地方和部分人大代表、法律事务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等各方意见,并到基层实地调研,这在国家立法史上还是比较少见的。委员长和第一副委员长把31个省区市的意见都听了一遍。”
此次人代会期间,民法总则草案将进一步接受来自全国各地人大代表的审议修改,并交付表决。按照民法典“两步走”立法规划,民法总则草案通过后,各分编编纂工作将随之启动,力争于2020年3月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责编:朱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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