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郫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11月23日公开消息称,成都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因被查出以鸭脖皮、冻杂油等原料冒充牛肉、虾肉等原材料生产牛丸、虾饺,被处以罚款404400元。
据了解,2016年3-4月,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该公司2015年11月24日至2016年3月1日期间生产的八个批次撒尿牛肉丸、鲜虾脆等冷冻食品进行抽检,结果全部不合格:部分批次牛肉丸无牛肉、部分批次牛肉丸和鲜虾脆检出了鸭成分和猪成分。
生产日期间隔近俩月两批牛肉丸均未检出牛肉
成都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掺假掺杂生产牛肉丸并非是某一生产批次的个案。
3月21日至4月25日,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对郫县、崇州、新都、大邑、武侯区的八处流通点销售的该公司去年11月24日至今年3月1日期间生产的八个批次的撒尿牛肉丸、鲜虾脆等冷冻食品进行抽检,结果均不合格。
3月22日,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对郫县郫筒镇南大街大德巷13号的郫县星光华联副食超市销售的成都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1月4日生产的“海王妃”撒尿牛肉丸抽检,未检出牛源性成分。这就是说其中未检出含有牛肉。
同样,3月25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江北区畅想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成都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3月1日生产的“海王妃”撒尿牛肉丸进行抽检,也未检出牛源性成分,但检出了鸭源性成分。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该公司去年11月24日生产的“海王妃”牛肉丸抽检中也检出了鸭源性成分。这也就是说牛肉丸中加了“鸭”。
同样是3月22日,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对大邑县晋源镇围城路东段的大邑县晋源镇高玉莲冷冻食品门市销售的成都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1月7日生产的“海王子”撒尿牛肉丸抽检出鸭源性成分。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对大邑县晋源镇大邑大道458号的成都市鲜道餐饮有限公司进购的成都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去年12月22日生产的“海王子”撒尿牛肉丸也检出鸭源性成分。
生产日期相隔近4个月鲜虾脆中均抽检出“鸭”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还抽检了该公司生产的三个批次的鲜虾脆,尽管生产日期相隔了近4个月,但每个批次均检出了鸭源性成分及猪源性成分。
3月21日,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对新都区新都街道西街菜市场1号的新都区心雨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成都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去年12月7日生产的鲜虾脆(肉糜类制品)进行抽检,检出鸭源性成分及猪源性成分。
3月22日,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对大邑县晋源镇市南巷91-93号的大邑县晋源镇肖氏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成都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2月16日生产的“海霸王”鲜虾脆(肉糜类制品)进行抽检,检出鸭源性成分及猪源性成分。
3月23日,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对崇州市崇阳街道马家碾标准化菜市场A区4号的崇州市崇阳小赵冷鲜店销售的成都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去年11月30日生产的“海霸王”鲜虾脆抽检,也检出鸭源性成分及猪源性成分。
4月25日,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还对武侯区盛丰路555号的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成都武侯区双楠分公司销售的成都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去年11月27日生产的“海霸王”菌菇燕肉脆饺进行抽检,检出鸭源性成分及羊源性成分。
九批次不合格产品已销至终端市场“海霸王”被罚40多万元
成都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郫县安靖镇雍渡村。
今年5月11日、6月6日和6月22日,郫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不合格检验报告对该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
在该公司原材料冻库中,执法人员发现有冻杂油(伊赛牛肉)和鸭脖皮原材料,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对不合格的九批次产品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召回通知书和检验结果告知书。同时现场提取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复印件,以及九批次产品的生产销售记录表和产品领料单复印件。
据调查,成都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对九批次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无异议,确系该公司生产。但九批次不合格产品已全部销售至终端市场,无法召回。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该公司日前已被罚款39624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8160元,合计罚没款404400元。
责编:朱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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