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岭动物园负责人:担责15%是基于道义的补偿

2016-10-20 13:41:09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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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3日,北京。继中秋节重开自驾游项目后,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在“十一”长假迎来客流高峰。发生伤亡事件的东北虎园处于关闭状态,但游客可在观赏区观看笼子里的老虎、黑熊。园方派了工作人员在铁笼旁维持秩序。(视觉中国/图)

原标题:虎口之旅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调查

自驾游线路可能让人产生麻痹心理和错觉,4年前事故中的司机也犯过同样错误;游客签的是格式协议,园方的一些安全保障措施仍然存在漏洞,风险和责任被转嫁到游客身上。

事发后,六辆巡逻车用轰油门、鸣喇叭等办法“共同驱虎”,16多分钟后才有人下车施救,死者的死因是创伤性、失血性休克。记者在办公区里看到一支枪,保安说是玩具枪。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负责人称,园方对此事不负任何责任,承担15%是基于道义的补偿;拒绝让当事员工受访,“自说自话没有法律效力,以第三方机关的调查为准”。

10月中旬,在事态看似将要平息之际,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的女主角赵青突然发声。

这个曾被贴上“作女”“小三”“医闹”等各种标签的女子及其家人首次向媒体详述事件的经过,并将矛头直指动物园和负责调查此事的当地有关部门。

2016年7月23日,赵青一家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自驾游,行至东北虎园时,下车的赵青被老虎攻袭受伤,下车救女的赵母不幸身亡。

8月24日,延庆区联合调查组公布调查报告,认定这起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将事发原因归结为这对母女的违规行为。

按照赵青的父亲赵文的说法,此前家属一度保持沉默,是因为女婿在一个敏感单位工作,担心网络炒作引起单位对女婿的误解;另外,他们原本期望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督促下,与园方通过协商解决善后赔偿问题。但调查报告出台后,园方的态度发生了“根本转变”。

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了当事双方,并进行了包括实地体验在内、为期两周的调查。

创新项目与危险先例

国家并未设立行政审批,行业也没有相关标准。

32岁的赵青是安徽马鞍山市当涂县人,曾在当地一家大企业做项目申报。丈夫刘元在北京市延庆区某单位工作。二人育有一个两岁多的男孩。

在出事前两个月,为了让孩子有一个更好的将来,赵青辞去原本不错的工作,将自己和孩子的户口迁到北京,结束了两地分居的生活。

赵青的父亲赵文和母亲周克勤均已退休。出事前一个月,周克勤也到了北京,她主要是来帮女儿照顾外孙的。这个孩子打出生后就一直由她来带。

因为工作性质特殊,刘元经常出差,往往一出去就是十多天。7月中旬,在新近一次出差回来后,他和赵青商量着周末全家出去玩玩,以弥补对老人、孩子的亏欠。

在刘元一位朋友的推荐下,他们决定去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这个动物园离住处不到十公里,但他们从未去过。全家人此前也从未有过游览野生动物园的经验。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号称是全国最大的山地野生动物园,自1998年以来一直由一家名为“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的民营企业经营。相关资料显示,该公司与秦皇岛野生动物园同属“秦龙(国际)集团”。工商资料显示,该集团董事长李晓明曾担任两个动物园的法定代表人。

2002年,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设立了一个创新的游览项目——自驾游,允许游客驾驶私家车进入猛兽出没的园区游玩。根据其宣传材料,这是景区“最刺激、最新潮”的游览方式,可以“尽情地和猛兽零距离接触”,“感受那丛林野兽擦肩而过的心路刺激之情”。

不过,危险与刺激相伴。2012年10月27日,65岁的河南南阳退休职工刘女士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自驾游时,因下车小解被老虎咬伤。

同属秦龙国际集团、同样经营自驾游项目的秦皇岛野生动物园也出过事。2015年8月12日,一名自驾游的女游客在下车时遭到老虎攻击受伤,后不治身亡。

除了自驾游项目外,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还发生过多起虎伤人事件。在媒体报道中,游客爬与其相邻的野长城而误入东北虎园,这样的事情至少发生过三次,共造成两人被老虎咬死。2014年8月31日,该园一位巡逻员在猛兽区下车时被孟加拉虎咬死。

7·23老虎袭人事件发生后,延庆区成立了由区安监局牵头的六部门联合调查组,并于8月24日公布了调查报告。报告中说,关于野生动物园自驾游项目,国家并未设立行政审批,行业也没有相关标准。

“生死协议”与“安全教育”

工作人员宣读完入园注意事项,用时仅10秒。

7月23日,根据事先商定的计划,赵青一家四口先去昌平一家4S店保养车,下午回程时去逛野生动物园。开车的是赵青,刘元坐在副驾驶,赵母周克勤则和孩子坐在后排。

他们乘坐的是一辆白色大众速腾小轿车。这辆车购买于2015年12月,一直由赵青来开。赵青说,刘元人在部队,虽持有驾照,但平时很少开车。

大约下午两点钟,车开到动物园,刘元去买了3张成人门票和一张票价60元的“自驾车票”,由赵青驾车跟着前面的自驾游车辆依次排队入园。

在检票口,管理人员从车窗递给赵青一份表格和笔,让她在上面签上名字和车牌号,之后又收了回去。

“我以为就是登个记,看也没看就填上了。”赵青如此回忆当时的情形。她认为,即使当时自己想看表格上的内容,因为后面排队的车有很多,也没有时间认真阅读。

这份后来被戏称为“生死合同”的表格,从形式上看是一份协议,全称叫《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甲方是动物园,乙方是自驾车游园车主。

协议中写道,“自驾车进入园区游览,如发生对野生动物伤害造成的车辆损坏事件,后果由车主本人负责”;协议还列了包括“严禁下车”在内的4条规定,如因违反上述规定发生的车辆损失和人员伤害,自驾车主自负相应的责任。

广州法全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志伟认为,赵青签字的“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首先,它的名称有误导性,会让游客认为协议内容只涉及车辆,而忽视有人身伤害的内容;其次,侵权责任不允许事前免除,且协议是园方制定的格式合同,免除园方主要责任,园方应提请游客注意相关条款,必要时予以说明。从协议“签订”过程看,园方违反该规定。此外,园方并无签字盖印将一份交游客收执,该“协议”不符合“双方达成一致,一方要约,一方承诺”的合同要求,该协议未依法成立。

2012年被老虎咬伤的刘女士与园方之间也有这样一份她原来并不知道的“协议”,因为在上面签名的不是她本人,而是司机。在后来的诉讼中,园方将这份协议提交给法庭,司机曾出庭作证,刘女士还是输了官司。

7·23事件调查报告两次提到赵青签过字的这份“协议”,此外还有这样一段文字:检票人员口头陆续告知了包括赵青一家在内的自驾车游客进入猛兽区严禁下车、严禁投喂食物等相关注意事项。

不过,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赵青和刘元均否认,入园时有人对他们做过这番“安全教育”。

2016年10月13日,老虎袭人事件发生近三个月后,南方周末记者和同伴自驾车辆进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探访。买完票入园时,工作人员同样从车窗里递过“协议”,但并没有提示阅读上面的内容;待司机签填上姓名和车牌号后,又收了回去。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协议”名称已由《自驾车车损责任协议书》改为《自驾车入园游览协议书》,并增加了园方有安全管理责任等内容。

在司机签名时,工作人员向南方周末记者一行宣读完了入园注意事项,包括“禁止下车”等内容,用时仅10秒,且声音低沉,很难听得清。

当天是工作日,入园的自驾游车辆并不多。南方周末记者因问了几个问题,稍稍耽搁了一会儿,另一位工作人员便过来催促“快走”。

“严禁下车”与“可以下车”

四年前的类似事件中,司机犯了同样的错误——让游客下车。

购买门票时,售票人员还随票送了刘元一张反面印有园区游览图的纸片。这其实是一张告知单,上面写有包括“严禁下车”等内容的文字。表明园方尽到了提醒义务,游客自驾游时不得下车。

事实上,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自驾游时,并不是所有地方都不准下车,而是“一会儿不可以下车,一会又可以下车”。

事发后,赵青的代理律师杨振忠曾驱车走了一遍该动物园。他注意到,一进园就是猛兽区,先是白虎园,车外就是老虎,当时确实非常紧张,警惕性也强;接下来是狼园,没有看到狼,便有所放松;然后又到了一个休闲区,在这里,游客是可以下车休息的。

南方周末记者一行也到过这个休闲区。这里有关在笼子里的老虎、熊等猛兽,但游客大都显得十分轻松,有人从销售点买来食物喂动物。

按照赵青的说法,在休闲区驻足之后,开了大半天车的她有点累,就让原来坐副驾驶位置的刘元替她开一会儿,两人第一次换了座位。

驶出休闲区约七八分钟后又是猛兽区。先是熊园。杨振忠说,由于熊的攻击性不强,特别是马来熊,一副憨态可掬的样子,很是讨人喜欢,有的游客会忍不住摇下车窗逗它们,此时警惕性会进一步下降。

南方周末记者在熊园发现,有工作人员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下,站在不高的梯子上给一个隔离网刷漆。

事发后,延庆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王淑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八达岭野生动物园除了有很多标示牌提示游客不要下车之外,巡逻车也会循环广播进行提示。

但赵青说,出事那天她并没有听到广播声,并称那天她开车时一直开着空调。天气信息显示,7月23日的最低气温是26摄氏度。

南方周末记者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自驾游时发现,园区确实有多辆巡逻车,有的带有广播。但在车窗关闭(园区规定严禁开窗)的情况下,如果打开空调,无法听到外面的广播声。

赵青出事的东北虎园,位于猛兽区游园路线的倒数第二站。这里是园中惟一呈U字形的一个猛兽区,出事后一直关闭。按赵青的说法,它的路程比其他猛兽区明显要长。她只在门口看到一个警示牌。在出事之前,她一直没有看到老虎。孩子还问“老虎在哪”,外婆周克勤说“在山洞里睡觉”。

根据调查报告,停车的位置离东北虎园出口还有19米。在这里,赵青发现有一辆停着的巡逻车,这让她误以为此处是安全的。

赵青说她停车的原因是晕车。由于是山地动物园,道路不太好,丈夫又是新手,经常突然刹车,让她感到头晕。她打算换回自己来开车,注意力集中就不那么晕了。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负责人曹志杰说,由于当时车内只有游客一家人,缺少证据来判断游客是否晕车,但首先游客不应该无视规则下车。

4年前刘女士也是在东北虎园出的事,司机犯了一个与赵青类似的错误。因为游览时间较长,包括刘女士在内的几名乘客想下车小解,司机看到一处地方有明显停车的痕迹,就把车停下来让大家下车方便。在刘女士解手之际,突然冒出了一只老虎。

电视台播放的视频片段中,赵青(化名)从车前绕至已经提前打开的驾驶室门口后,这时她身后出现了一只老虎。(视觉中国/图)

警示与救援

现场的六辆巡逻车上均没有麻醉枪。

7·23事件发生后次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王淑琴透露了事发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细节,称在赵青“下车之前,巡逻车还用喇叭喊,让她别下来,她还是下来了”。

这一细节后来写入了调查报告,称“位于速腾车右前方约13米的标号为3号的巡逻车司机发现赵某下车,立即用车载高音喇叭警示喊话要求其上车”,但赵青对警示未予理会。

赵青、刘元夫妇均对南方周末记者否认在赵青下车时听到过巡逻车喇叭声。刘元说,事发次日他一直在医院照顾受伤的妻子,没有任何人就上述细节跟他核实过;后来调查组向他问过这个事,他否认听到所谓的巡逻车喇叭声。他的说法未被写入调查报告。

赵青当天的记忆停留在老虎向她发起攻击的一刹那,随后就陷入昏迷,直到第二天早晨手术结束才短暂恢复意识。她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说,自己当时应该确实听到过喇叭声,但结合事发次日曝光的事发过程监控视频(只有画面没有声音)片段,她认为当时向她鸣喇叭的并不是巡逻车,而是后面的一辆自驾游车。

视频画面显示,当天15时0分10秒,赵青推开副驾驶车门下车,15时0分22秒,她从车前绕至已经提前打开的驾驶室门口。在此过程中赵青没有任何扭头动作。但在此后两秒钟内,她忽然两次扭头向车后方望去。就在此瞬间,她身后出现了一只老虎。

赵青认为,当时老虎正在她身后,后面的自驾游游客应该看到了,所以向她鸣喇叭示警,但她不知道怎么回事,下意识地向鸣喇叭的方向扭头,就在此时老虎从身后扑了过来。

赵青说,巡逻车即使鸣了喇叭,也很可能是在老虎袭击之后,而不是在她下车之前或去驾驶室车门的过程中,否则她应该本能地朝鸣喇叭的方向扭头。

关于巡逻车鸣喇叭的具体时间,调查报告中的说法与赵青的表述相差不过十秒钟,但两者可能意味着截然不同的性质——赵青到底是因为疏忽大意下车,还是置巡逻车警告于不顾强行下车。

曹志杰向南方周末记者坚称,赵青刚下车时工作人员就向其喊话。但他拒绝了南方周末记者采访当事员工的要求,“自说自话没有法律效力,以第三方机关的调查为准。”

根据调查报告,在视频画面之外,巡逻车的前面是一个40至60度的土坡,坡顶紧挨虎舍。老虎把赵青叼到了山坡的一个平台上。除了视频中的8号巡逻车外,又陆续赶来5辆巡逻车“共同驱虎”。

看过完整监控视频的赵文说,巡逻车“共同驱虎”的办法无非就是轰油门、鸣喇叭,根本起不到及时救人的效果。一直等老虎被关进笼子,巡逻车上才有人下车,20分钟后才把伤员和死者抬回。

调查报告的提法与之类似:老虎袭击赵青的时间是15时00分,救援人员下车施救的时间段是15时16分至19分。

曹志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回应是:依照园区操作规范,在猛兽区,任何人都不能私自下车,包括工作人员在内。此外,园方不可能配备真枪,假如真有麻醉枪,打在老虎身上也不可能发挥作用。

现场的6辆巡逻车上均没有麻醉枪。赵文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区安监局一位领导和园方均跟他说,动物园只有一支麻醉枪,需要两个人签字才能用。曹志杰也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动物园有麻醉枪。

10月13日下午,南方周末记者在实地探访结束后,曾来到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办公区。在二楼,南方周末记者发现一个房间的角上竖着一支枪。保安部一位经理说,那是支玩具枪;动物园没有真枪,也没有麻醉枪,正在申请。

另一个房间立着一个写有“技防监控室值守人员职责”字样的牌子,上面要求“值班期间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房间内的视频系统开着,但16个监控区域只有5个有图像。

按照张卫红在法庭上的说法,4年前刘女士出事后园方没人第一时间来救,是车上几名男士从车上寻找家伙冲过去,司机也把车开过去,才一起把老虎赶跑。

死亡原因与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引用了医院病历,而不是更为权威的法医鉴定书。

赵青被老虎叼走之后,丈夫刘元在现场仅待了两分多钟。刘元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当时老虎把赵青叼到了路旁的半山坡上,他冲过去后发现没办法,于是回到巡逻车处求助,让司机下车救人。但司机没有下车,告诉他这种情况下谁也救不了。

调查报告中对该情节的表述是:“刘某要求标号为3号的巡逻车司机下车参与救援,该司机按照《猛兽区巡逻车司机安全职责》及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责令刘某马上上车驶离事发现场。15时02分26秒,刘某将车驶离东北虎园。”

刘元遂开车驶离虎园,开了一阵后觉得不放心,因为后面有车没法调头,便把车停下,想步行折回事发地看看妻子和岳母。结果下车后一抬头,发现前面二三十米处有两头狮子——他把车开到了紧挨着东北虎园的狮园里。

南方周末记者在探访时发现,狮园紧挨着虎园,是猛兽区的最后一站,也是出动物园的必经之地。

在一位发现他下车的园方巡逻员的警告下,刘元遂再次上车离开。

根据调查报告,15时17分,动物园救援人员拨打120。此时离赵青和周克勤遭老虎袭击已经过了17分钟。

后来,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赵文,他们接警时对方说的是“车祸”,到了之后才说是虎咬伤。

赵青和周克勤先是被送到延庆医院,医生检查后发现周已经没有生命体征。赵青被紧急处理后又转到北医三院。

这并非北医三院首次治疗被老虎咬伤的伤者。刘女士当年出事后也是送到了这里。

根据2016年8月3日公安机关法医鉴定书,周克勤的死亡原因是“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杨振忠的理解是,周被老虎袭击后,并没有马上死亡。

调查报告没有提及周克勤的死因。关于其伤情,引用了医院的病历,而不是通常被认为更为权威的法医鉴定书。

谈判策略与责任分配

先“定损”,再“定责”,“这样就把上限封死了”。

老虎袭人事件经过第一轮热炒之后,随着王宝强离婚事件而降温,此后进入善后处理阶段。

赵文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他们本想与园方协商解决问题,而不是对簿公堂。女婿的单位领导也赞同协商解决。赵文为此主动向园方承诺,在协商期间,他们不对外发声。

律师杨振忠倒是建议家属及时向媒体发声,以澄清事情真相,避免在谈判中陷入被动。但被赵文拒绝。“我现在很后悔。”赵文说。事实上,在赵青及家人近期接受媒体采访之后,网上的负面评论仍然呈现一边倒。

赵文对园方先期的表现感到满意。公司垫付了女儿的医药费,安排家属在京期间的食宿,“该说的都说了,该做的基本也都做了”。一位公司高层还转述,董事长对因救女儿而命丧虎口的周克勤非常尊重,认为她是一位“英雄母亲”。

调查报告除了未认定责任事故,对周克勤的行为也未予肯定,称其“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

杨振忠认为,这挑战了基本的社会伦理,“周克勤在此事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

家属的另一位代理律师白小强说,在报告出来之前,园方曾主动找到律所协商,“在他们表述中给我们造成错觉,以为这不用打官司了”;但调查报告出来之后,“(对家属一方)就不太有利了”。

白小强认为,园方的谈判是有策略的,比如先“定损”,再“定责”。所谓“定损”,就是假定在园方全责的情况下,需要赔偿的总额,“这样就把上限封死了,然后往下聊,就不会‘冒’了。这是个谈判的艺术。”

最终,园方只愿意承担15%。这样一算,“原来接近二百万,现在几十万了”。

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负责人曹志杰认为,此事中园方不存在任何责任。15%也是基于道义的补偿。

张卫红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代理刘女士的案子时,一开始也想协商解决,而不是打官司。当时采取的策略是,家属向各机关反映、举报,希望政府处理。“后来随着时间进展,政府没动静了,成了我们和园方交涉。”

在刘女士诉动物园的案子中,法院认为双方都有责任。动物园方面,“虽然在门票、各种动物区域就安全注意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提示,但上述提示仍属一般性提示,与野生动物园,特别是猛兽区域的高度危险性相比尚显不足,防范危险发生的措施尚显欠缺”;刘女士方面,则“明知自己游览的是野生动物园,其具有对游览区域存在高度危险性的判断能力,但其在没有明确确认自驾车已经驶离猛兽区的情况下,擅自下车,将自己置于危险环境中,导致被老虎咬伤”。

最终,法庭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园方承担的责任比例是20%。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认为,老虎袭人案,应该适用侵权责任法第81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张卫红的解读是,发生动物伤人事件后,园方理论上应承担百分之百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游客存在过错,“可以减,但不能倒过来”。

事实上,由于动物园先期支付的医药费已经超出了其应承担的部分,刘女士通过打官司没能再讨回一分钱。

(赵青、赵文、刘元为化名)

责编:侯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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