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司法局临巴司法所国庆期间成功化解一起两人意外死亡纠纷

2016-10-12 00:00:00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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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日下午6时许,渠县龙潭乡团石村村民赵XX雇请的本村村民李XX为其打水井过程中,因缺氧窒息晕到,赵XX的邻居黄XX奋不顾身下井救援,同样因缺氧窒息,最终导致两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县领导及时作出批示,要求龙潭乡政府全力处理好此事。乡政府在调解过程中,因双方分歧过大,特别是死者黄XX一方提出至少80万元的赔偿额,直到10月5日责任方与两名死者方都没有达成赔偿协议,赵XX扬言“死亡两个人,反正赔不起,一分钱都不赔,愿意坐监坐牢”,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调解一时陷入僵局。死者方因情绪激动,相互商量于10月6日将两具尸体抬到县政府。

10月5日上午,渠县司法局接到龙潭乡政府请求后,县司法局严清平局长立即指派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临巴司法所负责人雷勇同志协助化解这起纠纷。

雷勇同志得到指示后没有因不属于临巴镇辖区的纠纷而推脱,二话没说,以最快速度赶到纠纷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后,与乡村干部一起制定纠纷化解方案,并作出分工。考虑到死者李XX没有其它家庭成员,仅有一兄长,其所提要求不太高,调解相对容易,于是以村干部为主体、司法所进行政策法律讲解,很快促使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

针对死者黄XX的亲属要求过高的实际,雷勇与乡干部一起对其劝解。通过与死者方亲人沟通,了解到其提出这一要求是对赵XX“拖延时间,不想赔偿”的怨气,同时了解到双方系邻居关系,以前关系较好,大家决定通过打“情感牌”的方式进行化解。首先,组织当事人双方一起交换意见疏通怨气,责成赵XX向死者方黄XX家属真诚道歉,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双方都表示理解;其次,趁热打铁,通过对双方背靠背进行亲情化解和法律讲解,死者方放弃了过高的要求,赵XX也同意按法律规定确定赔偿额;第三,双方再次坐到一起,由雷勇同志按法律规定算出应赔金额21万元,得到了双方的认可;最后,出现了死者方自愿负担20%,赵XX主动送2000元情钱的感人场面。通过情理法的引导,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了17万元的赔偿协议。10月6日下午,赵XX在临巴司法所兑现了全部赔偿款。

这起疑难复杂的死亡赔偿纠纷,通过调解人员高超的调解技巧和娴熟的法律知识,半天就得到圆满解决。为国庆期间渠县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渠县司法局 雷勇)

责编:海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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