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网瘾”致死致伤惨剧屡现 谁来终结乱象?

2016-08-31 13:32:00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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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七年前,媒体揭露山东省临沂市第四医院网瘾戒治中心主任杨永信限制“网瘾青少年”人身自由,用“电休克疗法”对青少年进行电击等身心虐待行为。”  针对舆论的质疑,临沂市卫计委8月18日公开回应称,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络成瘾戒治中心目前使用的是低频脉冲疗法,治疗手段符合国家有关诊疗技术规范。

原标题:“戒网瘾”致死致伤惨剧屡现 谁来终结乱象?

网瘾治疗机构监管存在空白

除了临沂市第四医院网戒中心这种开设在精神病医院的网瘾戒治机构,全国还有许多如“成长学校”“训练营”之类的商业网瘾戒治机构,他们的运营并没有得到医疗卫生部门的许可。

早在2009年,原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孔灵芝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就明确表示:“卫生部并没有批准任何一家医疗机构专门治疗网瘾。”现在的国家卫计委也曾在2014年明确表示:“我国目前仍未批准任何一家医疗机构专门治疗网瘾,现在也没有明确地将网瘾作为独立的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此外,绝大多数网瘾戒治机构都不是医疗机构,而是以“咨询中心”“成长学校”为名的商业或民营组织,其主管部门更是五花八门。属于公司培训机构的由工商部门审批,属于民办教育的由教育部门审批,属于社会类培训机构的则由劳动部门审批。

还有一些网瘾戒治机构甚至根本没有在工商、教育或劳动部门进行登记,比如云南省沾益县焕然成长训练中心。2014年,该机构因对一“网瘾少年”施虐致其重伤而引发全国关注。当地工商、教育部门至此才发现,该“成长训练中心”自2009年成立以来,并未到任何部门进行登记或备案,无照营业达5年之久。

“目前针对网瘾的治疗,法律或者行业监管是空白的,因此任何人都可进入戒除网瘾这个行业。”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研究所所长郭开元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必须对网瘾戒治行业进行规范管理,“建议实行未成年人网瘾戒治机构的行业准入制度,建立行业资质认定标准,进行规范化管理,严禁没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网瘾戒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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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海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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