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2016-07-25 18:02:25来源: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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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伯雄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2016年7月25日,军事法院依法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郭伯雄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的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剥夺上将军衔。

郭伯雄,男,汉族,1942年7月生,陕西礼泉人,196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8月参加工作,1961年8月入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完成班毕业,大专学历。上将军衔。

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人物履历:

2016年4月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1958—1961年 陕西兴平县四○八厂工人;

1961—1964年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一六四团八连战士、副班长、班长;

1964—1965年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一六四团八连排长;

1965—1966年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一六四团政治处宣传股干事;

1966—1970年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一六四团司令部作训股参谋;

1970—1971年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一六四团司令部作训股股;

1971—1981年 陆军第十九军司令部作训处参谋、副处长、处长;

1981—1982年 陆军第十九军五十五师参谋长;

1982—1983年兰州军区司令部作战部副部长(1981—1983 解放军军事学院学习);

1983—1985年 陆军第十九军参谋长;

1985—1990年 兰州军区副参谋长;

1990—1993年 陆军第四十七集团军军长;

1993—1997年 北京军区副司令员;

1997—1999年 兰州军区司令员、军区党委副书记;

1999—2002年 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解放军常务副总参谋长、总参谋部党委副书记;

2002—2003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2003—2013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至2012年11月),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至201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至2013年3月)。

接受调查

2015年4月9日,中共中央依照党的纪律条例,决定对郭伯雄进行组织调查。经查,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方面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贿赂,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开除党籍

2015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郭伯雄组织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给予郭伯雄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严重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4]



审查起诉

2016年4月5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军事检察院依法查明,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或调整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郭伯雄对涉嫌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责编:贾雯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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