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周永康系列案通过法院判决追回至少5.8亿元

2016-07-22 09:06:47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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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永正

曹永正


商人“朋友圈”:已追回2.3亿余元

“政事儿”注意到,依据判决书,跟周永康案直接有关联的商人有三人,吴兵、何燕、曹永正。

曹永正被称为“周永康最信任的人”,周永康曾经违法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交给了他。据“政事儿”了解,2005年上半年,曹永正为涉足油田开发业务请周永康帮忙,周永康安排他与时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蒋洁敏相识。蒋洁敏违规为曹永正在吉林油田、长庆油田等“区块合作”项目上进行审批,使曹永正的空壳公司得以大肆攫取巨额利润。

7月8日,曹永正因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300万元。

吴兵被曝系中旭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何燕被曝系国腾电子实际控制人。周永康判决书显示,周曾为两人谋取利益。但截至目前,官方没有披露跟两人有关的信息。

最新宣判的米晓东等七人案件,其中四人被认定为伙同周滨,利用周永康影响力犯罪。

这四人分别是北京汇盛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米晓东、北京海天永丰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刚、北京中旭阳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明、北京金鼎悦投资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杨保东。

米晓东获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275.7万元、美元105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陈刚获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3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赵明获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29.18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杨保东获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729.5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另外三人都是周滨为大股东的中旭阳光的员工,被判处串通投标罪:副总经理路宁龙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副总经理刘岩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技术总监罗奎犯串通投标罪,免于刑事处罚。

此外,中旭阳光也因犯串通投标罪,判处罚金5963.7163万元。

综上,周永康的商人“朋友圈”中,截至目前已追回人民币22511万元,美元105万元。 按目前的汇率计算,合计追回2.3亿余元。

责编:侯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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