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持"女生照片已在网上公开贩卖 64张照片20元

2016-06-17 08:23:27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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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裸照涉嫌传播淫秽物品

对此,北京律师张新年表示,将女大学生的裸照发布到网上,侵犯了女大学生的隐私权,作为受害者,可对发布者主张民事侵权责任,“轻者公安机关可对其予以治安处罚,重者可以侮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出售者称“这些裸照都是逾期没有还款的女性的照片,是因为这些女性违约在先才出售”的说法,张新年指出,即便女大学生自愿给出裸照,并且违反还款的约定在先,也不能免除售卖者和传播者等相关侵权、违法、犯罪主体的侵权责任、治安责任和刑事责任。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则表示,裸照的出售者、转手者、传播者都属于传播淫秽物品。“要判断有没有构成犯罪,要看他们传播淫秽物品的数量和牟利的数量,比如,淫秽视频、照片等发布到网上就要看点击率和阅读量,如果将淫秽物品出售,就看销售淫秽物品的数量和他们获取金额的数量。”

易胜华表示,从法律上讲,这些将自己裸照传给他人的女性,本身就在传播淫秽物品,她们的行为也构成了违法,如果她们发现其他人在利用她们的裸照牟利,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跟对方通过协商解决,告诉对方行为已经违法,并要求对方不再传播。

易胜华解释,“裸照本身并不是物品,因此不能当抵押物,即使用来抵押,因为是非法的,这种抵押行为也是无效的。”(记者 张雅 李铁柱)

责编:侯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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