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追踪
嫌疑人学习《插翅难逃》中的香港“世纪大盗”
据知情人告诉重案组37号,在警方抓捕了姜某、张某的时候,不仅在其车的后备箱发现了藏尸袋、手铐、脚镣等,还在通州区发现了深坑,深坑里放着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品。据被告人说,他们打算在这个坑里居住并关押受害人,真是细(sang)思(xin)恐(bing)极(kuang)。
知情人透露,这两个人在老家还有自己的小厂子,根本不差钱,是因为看了电视剧《插翅难逃》,学习里面的张世豪(原型为香港“世纪贼王”张子强),所以才有了绑架人的想法,想通过这种方式一夜暴富。案发前,他们已经在北京比较豪华的小区蹲点很长时间了,笔记本上都记着车的出门时间、返回时间等等,以及他们的逃跑路线、详细计划。一开始两个人事先挖了一个大深坑,结果没想到被雨水冲垮了,然后两人又挖了个大坑,据说这个大坑足够三个人在里面躲藏生活。
为何起诉书中一开始跟踪的是王先生,后来改成高女士了?据两人说,他们中途跟丢了“目标”,才又换成了开宾利的高女士。
《插翅难逃》剧情简介
3年前,张世豪作下惊天大案引起海内外强烈震惊:在港作案7次,暴力抢劫、杀人,绑架勒索数额达十多亿之巨……善恶有报,法网恢恢,广州郊外刑场的一声枪响终于结束了张世豪罪恶的一生。而其妻通过洗黑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亿万富婆…… 本剧根据香港”世纪贼王”张子强大案改编。

“世纪贼王”张子强
绰号“大富豪”,是香港一个犯罪集团首脑。曾策划绑架著名香港富豪李嘉诚的长子李泽钜和香港富豪郭炳湘,获得数亿港元赎金,他犯罪所得金额之高曾录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1998年在广东落网,后被判处死刑。
探员追访
危险性更高指控罪名抢劫变绑架
重案组37号了解到,该案代理律师刚刚介入的时候,两人曾被指控抢劫罪,为何如今变更为绑架罪?
对此,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认表示,绑架是勒索财务或者其他目的,绑架他人,向被害人以外的第三方提出要求,达到取得财务或实现要求的目的;抢劫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务所有人或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法,强行将公私财务抢走的行为。绑架的人身危险性比抢劫要高。
绑架的量刑标准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十年以上,无期,死刑;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十年以上,无期,死刑。根据上述量刑标准,未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而本案中认定的两人是犯罪预备。
什么是犯罪预备?据重案组37号了解,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的状态。
易胜华进一步解释,犯罪预备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起先其跟踪了王先生后跟踪高女士是否算两次犯罪预备?易胜华表示,需要看检方起诉时有没有认定第一起犯罪事实。
责编:朱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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