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从业人员接受背景调查写入国务院条例

2016-04-26 10:36:55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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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颁布实施已近20年。其修订版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20年来,国际国内环境发生显著变化,此次修订突出强调反恐内容。征求意见稿明文规定,“民航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包括违法犯罪情况在内的安全背景调查”。

  其实针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调查,中国民航至迟在10年前就有明确要求。2007年7月,当时的国家民航总局就发布《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提出接受背景调查包括:航空公司机组成员、民航安全保卫人员、空中交通管制人员、机场地勤、维修人员等。此外,在中国航空企业工作的境外人员、民航餐配、卫生保障人员以及中国民航飞行教员、学员等都要接受背景调查。

  此次修订《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将背景调查等反恐元素纳入其中,是将部门规章内容升格到国务院条例层面。征求意见稿逾万字,数次提及民航反恐工作,明确提出:航企要定期制定反恐安全保卫培训和演练,民航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加强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情报信息工作。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机场反恐怖主义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反恐工作经费保障。

  关于“民航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包括违法犯罪情况在内的安全背景调查”,征求意见稿没有列出具体内容。不过民航局2007年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已经做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以今天的眼光看,十年前的规定已经具有反恐色彩。例如对民航空勤人员的调查最为严格,涉及9个条目,要求民航空勤人员本人无精神病史、未受刑事处罚、未参加非法组织等,同时也要求空勤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和抚养人未参与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未参加非法组织活动。

  中国民用航空某地区管理局工作人员透露,他在入职前提供了本人无犯罪证明。他现在空中管制员岗位工作。一名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财新记者:一般航企中需要获得外场证(即机场通行证)的雇员在入职前需要提供个人的无犯罪证明,而飞行员、空乘等空勤人员在入职前则需要提供个人、以及直系亲属或配偶的无犯罪证明。他目前负责搜集飞行信息、制定并申请飞行计划。

  对民航从业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美国是重要参照国家。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就在《联邦航空条例》(Federal Aviation Regulation)中规定,个人申请进入机场、航空公司等民航机构工作,首先需要填写申请,申请中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以及过去十年的雇主信息,并提交过去一年的雇佣详细经历说明。申请人还要提供过去十年的犯罪记录证明,并允许雇佣单位向美国联邦调查局(FBI)调取犯罪记录。

  在求职者提出申请后,联邦航空管理局将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查。联邦空管局将核对申请人身份,包括个人照片、住址等信息,以及申请人最近10年的雇佣情况、最近5年的雇佣历史,要通过书面形式存档并注明详细日期和证明人。如果联邦航空管理局审核发现信息不全、内容可疑,申请人需要接受第二步调查,调查项目包括FBI犯罪记录指纹检测项目等。

  美国联邦航管局还规定:航空公司、机场等民航雇佣机构有义务妥善保存雇员的申请表、审核资料、证明等文件。

  此次《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在中国政府法制公开网,公开征求意见截至5月20日。

责编:贾雯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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