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拆索要3000万 女房东:我怎么成了钉子户?

2016-04-20 15:22:53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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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钉子户”不同意拆迁 法院:先拆再说

2016-03-18 14:20:43长江日报

原标题:钉子户要价3000万未果房被拆,武汉地铁6号线工期延误︱法院力挺先拆

作者:长江日报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徐丹丹 王田甜

昨日上午9时许

随着一台挖土机高扬的“手臂”一幢房屋的墙壁立刻被撕开一条大口子聚在一旁的居民议论纷纷地铁6号线两年多的“钉子”终于被拔了

但拔钉子的过程还是有些令人意外


昨日拆迁现场 通讯员徐丹丹摄

首先,这次作出拆除裁定的,既不是城管部门,也不是建筑施工单位,而是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其次,即使房子被拆了,但关于补偿问题,还是没有谈拢。是在江汉区政府提供了足够的财产担保情况下,先拆房再来谈补偿。

据悉,这是湖北省首例“先予执行”行政案裁定。

事情的前因后果,往下看

1、拆迁补偿,没谈拢

2013年10月,因地铁6号线三眼桥北路站项目建设的需要,江汉区政府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和《补偿方案》。

位于江汉区香江新村某楼房1层的房屋为吴某、李某共同拥有,建筑面积为287.51平米,正好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征收工作启动后,房屋征收部门多次与吴、李二人协商沟通补偿事宜。

但在《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内(2013年10月25日至2014年1月25日),吴、李二人未能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

2、房主提出要3000万补偿

2015年4月,江汉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提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置换两种补偿方式,由吴、李选择。但吴、李二人对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提出要3000万元补偿。

3、房主提起行政诉讼

协商未果,两人又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江汉区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被驳回。

吴、李二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去年10月8日向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和江汉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地铁6号线被迫停摆

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三眼桥北站位于香港路与三眼桥北路交叉路口。根据规划,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拟定于2016年12月28日通车试运行,三眼桥北站也应当于2016年6月底完成结构施工。

据地铁施工方介绍,吴、李二人房屋位于三眼桥北站Ⅳ号入口及2号风亭的位置,由于他们的房屋迟迟不能拆除,目前,不仅该处施工一直停止,而且由于施工场地不足,还影响到三眼桥北路东端头约50米的范围内无法施工,而这块片区计划2016年3月底贯通,目前该处已然无法按期完工。

附近居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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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拿出高额担保,申请先拆迁

昨日拆迁现场 通讯员徐丹丹摄

案件审理期间,江汉区政府以原告被征收房屋未能及时拆迁,致使市政府原定于2016年底完工的地铁6号线工程受到严重影响,且该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市民出行安全等为由,申请市中级法院先予执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江汉区政府申请“先予执行”后,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了书面承诺,并提供了在中国银行武汉江汉支行营业部征收专户账户账号,上面有余额为2.28亿元的款项做担保。

责编:侯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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