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6日讯 4月12日,大庆市民胡女士的一个朋友突然找她帮忙打听,是否有好人家想收养孩子,称一个未成年女孩即将临产,家人希望孩子出生后能直接被收养。
中学生怀孕家长竟然不知
据胡女士介绍,这个即将临产的女孩,是肇源县一名16岁中学生,叫莲莲(化名),莲莲自称大约一年前,被人迷奸导致怀孕。
由于莲莲已经是大孩子,并且一直在学校上学,一般情况下,只要莲莲自己没有表示哪里不舒服,或是有明显的生病症状,忙于生计的莲莲的父母不会太在意她的身体状况。再加上莲莲经常穿着又肥又大的校服,所以一直没有发现女儿身体上发生的一些变化。
而莲莲也因为缺乏相关知识,连自己怀孕了都不知道,一直把自己当没事儿人一样,正常上学放学,有时也会和同学们一起玩耍,甚至打闹。对于一天天隆起的肚子,莲莲还以为是自己胖了。
预产期已到孩子只能生下来
几天前,莲莲的家人突然发现她隆起的肚子有些奇怪,看起来并不像胖了那么简单。莲莲的爸爸妈妈带她到医院检查后发现,原来莲莲是怀孕了,并且即将进入预产期,胎儿生长正常,已经不可能再进行堕胎或是引产,只能将这个孩子生下来。
这个消息不仅吓坏了只有16岁的莲莲,莲莲的爸爸妈妈也觉得天要塌了一样。在他们看来,莲莲还是个孩子,盼望着她好好读书,将来做个有出息的人。却没想到,莲莲竟背着家长偷食了禁果,更可怕的是,在一家人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还要迎接一个即将到来的小生命。
莲莲还是学生,根本没有能力养育这个孩子,而莲莲家的条件也不太好,父母在养育她的同时,也完全没有能力再养一个小孩。
让莲莲的父母更加生气的是,莲莲坚称自己是被人迷奸,导致怀孕的,连孩子的父亲到底是谁都不知道。对于莲莲的说法,家里人虽然质疑,但既然她不愿意说,别人也没有办法。
要领养者多合适的家庭少
在莲莲父母生活的农村,发生在莲莲身上的这件事情,让莲莲父母觉得丢尽了人。然而,他们已经顾不上丢不丢人这件事,因为迫在眉睫的是如何安置莲莲即将生下的这个孩子。
最终,莲莲的家人决定,孩子生下来后找个好人家送养,莲莲的爸爸妈妈开始托亲戚、朋友,帮忙打听寻找合适的领养者。很快,亲戚朋友帮忙联系了好多愿意领养孩子的家庭,但其中多数家庭表示,如果莲莲生的是女孩就领养,是男孩就不领养。
胡女士称,其实自己也想领养这个孩子,但是相对来说,养育男孩子开销可能会比女孩大不少,所以她也只想领养个女孩。然而,莲莲一家并不确定莲莲即将生下的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他们最后选择了一个家庭,这家人表示,无论生下来的是男孩女孩,只要这个孩子健康,都愿意领养。
虽然双方初步达成了协议,但却就莲莲生产期间的费用问题,双方产生了不同意见。因为家里生活不富裕,所以莲莲父母希望领养者能支付莲莲生产期间的相关费用,但是领养者似乎并不愿意。
知情者感慨:家长对孩子太疏忽
16岁女孩被迫生下孩子,不少人觉得这实在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16岁的女中学生,竟不知不觉当了妈妈,无论是对新生命来说,还是对年轻的妈妈来说,都是悲剧。”听说了这件事情后,市民佟女士感慨道。佟女士觉得,事情之所以会发展成这样,莲莲的父母有很大责任,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他们不仅缺少与孩子心灵上的沟通,就连女儿怀胎十月这样的事情都没能及时发现,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也有人称,如果莲莲的父母能早些发现莲莲怀孕这件事,及时堕胎或是引产,就不会给莲莲造成这么大的伤害,也不会让那个小生命这么尴尬地来到这个世界上。
佟女士告诉记者,她自己也是一个女孩的妈妈,虽然女儿还没有进入青春期,但她已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女儿一起面对即将到来的青春期。除在一些原则问题上佟女士严格要求外,佟女士常以一个朋友的身份面对女儿,两人无话不谈。对于女儿身上发生的一些变化,佟女士也总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异常。
很多市民认为,养育女儿的家庭,孩子进入青春期前后,家长更要多用心照顾,无论是从身体上还是心理上,帮助孩子顺利地度过青春期,直到她能够辨别是非,学会保护自己。
律师说法:送养可以但应履行相关手续
针对未成年的莲莲生子要送养这一情况,记者咨询了资深律师。律师称,就莲莲家的情况看,孩子出生后是可以被送养的,但应该寻找一个没有生育能力,并且经济条件、家庭生活环境都相对较好的家庭作为收养人。另外,律师还表示,送养人和收养人应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而不是私自送养和收养。办理了相关收养后,不仅有利于解决孩子落户、上学等问题,这样也可以对收养者产生法律约束,可以避免孩子被收养后再被转送甚至是倒卖等情况的发生。
【延伸阅读】
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1.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被收养人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
责编:庞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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