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签主席令公布《慈善法》 系首部慈善法

2016-03-17 07:12:26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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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成本”改为“管理费用”

对比3月9日提交大会审议的草案,表决稿中管理费占比条款还有一处变化,从原来的“管理成本”改为“管理费用”。

3月9日提交大会审议的草案写明:年度管理成本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5%。表决稿则写明: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管理成本”与“管理费用”有何区别?

现行法律中,对于基金会、社会团体等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成本”,未作出明确界定。而《民办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则给“管理费用”下了定义。

依据《民办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管理费用,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组织和管理其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经费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社会保障费、离退休人员工资与补助,以及办公费等。

“诺而不捐”增例外情形

跟3月9日提交大会审议的草案对比,表决稿还有两处重要变化,“诺而不捐”、“骗捐”,“一放一收”。

对于“诺而不捐”,3月9日提交大会审议的草案规定: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表决稿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例外情形: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此外,对于“骗捐”,表决稿规定:“开展募捐活动,应当尊重和维护募捐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募捐对象的知情权,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

★揭秘

履新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为何辞去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润秋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15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黄润秋接替吴晓青,出任环保部副部长。

黄润秋生于1963年8月,现年52岁,拥有工学博士学位,曾历任成都理工大学副校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专业实验室主任、四川省政协副主席、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等职,是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四川省委主委。

黄润秋此番出任环保部副部长之后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的规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中国人大网解释称,制定上述规定的目的在于,为有利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行监督。

去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也曾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陈吉宁、陈豪辞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表决前,陈吉宁已由清华大学校长转任环保部部长;陈豪则由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转任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记者 王姝)

责编:贾雯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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