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兰委员: 经济升级需切实为企业“减负”

2016-03-07 19:21:18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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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

海外网3月7日电 如今,我国经济正处于“三期叠加”的特定阶段,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一些企业经营困难、经济增长新动力不足和旧动力减弱的结构性矛盾依然明显。

那么,在促进中国经济尽快度过“阵痛期”上,代表委员们又有哪些“高招”呢?“三八”妇女节到来前夕,记者专门就此话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副所长李兰研究员。

李兰指出,企业是经济的重要细胞,当前我国企业的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其中税费负担较重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企业经营发展面临的最主要困难之一。

她告诉记者,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15年年底公布的对全国2526位企业家的问卷调查显示,关于“目前企业面临的最主要困难”这一问题,超过七成(71.9%)的企业家选择了“人工成本上升”,超过半数(54.7%)的企业家选择了“社保、税费负担过重”,分别排在所有十九个选项的前两位,这表明当前企业亟需“减负”。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近年我国结合宏观经济调控与社会发展,已经采取了一系列减税措施,如企业所得税两税并轨、增值税转型、停征利息税、降低股市交易印花税、提高个人所得税中工薪收入起征点、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等,但是目前减税政策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的收效还不够明显。”李兰分析,与当前经济调控及进一步推进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客观需要相比较,减税政策仍有加大力度的必要性。

具体操作上,李兰在其提案中给出了5大建议:

第一,全面推进“营改增”。为企业减负松绑,放水养鱼,为鼓励社会投资和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更宽松环境,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彻底破除收费、政府性基金的“收、支、用、管”一体化机制,形成相互制衡的体制机制。具体而言,可将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授权税务部门收取,财政部门按需安排预算,相关部门只负责“管”和“用”。

第三,完善科技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研发投入、技改项目和可界定的创新活动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项目和文化创意产业等等,积极适当地匹配所得税抵减、增值税和营业税降低税率等减税措施。

第四,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的形式。未来,可以由单一的直接减免税,改为直接减免、降低税率、加速折旧、放宽费用列支、设备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等多种优惠形式。与此同时,扩大优惠范围,在现行的以地区优惠、经济性质优惠为主的基础上,增加以产业倾斜为导向的优惠政策。

第五,加快“费改税”的步伐。清理对企业的各种收费项目,应当分类定性,凡是那些事实上已具有税收性质的基金,可通过一定程序归并,纳入税收的整体管理之中;对于价外加收的“费”和具有使用者付费性质的“费”,应归并到价格之中,通过价格来体现,属于一般性收费的,则应经过严格审批的程序,未经人大批准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对于部门间重复收取、搭车收取的,则应予以取缔。(记者  王俊岭)

责编:贾雯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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