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刘某以购买银行内部理财产品,与合伙投资木材生意为由,8年内诈骗亲姨140余万元,当尹女士开始要钱时,刘某就各种借口,直到2011年失去了联系。
刘某以购买银行内部理财产品,与合伙投资木材生意为由,8年内诈骗亲姨140余万元,日前,刘某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两万元,继续追缴犯罪所得30万元发还被害人。
2002年,刘某才21岁,可是就在当年,他开始实施诈骗,2002年8月,刘某称自己在银行有内部关系,可以帮四姨尹女士高息理财,存款三年利息12%。于是尹女士和丈夫先后转账给刘某40多万。
可是,当尹女士索要存款单据时,刘某解释称,因是内部理财产品没有任何单据,担保不会出问题。2006年存款到期后,尹女士多次要钱,刘某以存款未到期不能支取为由搪塞。
2006年底,刘某拿了一张该有某公司公章的空白纸来到尹女士家,称自己正和该公司木材处处长姜某合作木材生意,之前存款的本金、利息均已投入其中。刘某称,经营木材生意的利润是26%,投资没有风险,投入越多利润越多。
责编:贾雯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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