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者为梁的搭档
1. 致手无寸铁的无辜受害人死亡
首先是本次枪击事件造成的严重后果——无辜无威胁的普通居民中枪死亡。
布鲁克林地方检察官(D.A.)Ken Thompson表示这一致死性枪击事件(fatal shooting)的判决无可辩护,“证据建立在受害人Gurley完全无罪,手上也没有武器的基础上,而警员梁彼得并未受到任何可以导致他把手指放在扳机上并且开火的威胁。”
2.在居民出入的区域和未受到任何威胁的情况下,手指放在扳机上,草率开枪,直接导致走火
梁警员的手指放在扳机上以及这一行为发生时的具体条件和环境背景,成为陪审团及整个定罪过程中人们关注的一大重点。
据梁自己描述,在进入楼梯井之前,他就已经把他佩戴的9毫米口径的格洛克手枪(Glock 9 mm)取出枪套并把手指按在枪的一侧,他补充说什么时候拔枪取决于警员自己。而起诉方称梁警员在居民来往进出的公共空间里掏出武器并且开枪是鲁莽的行为。
庭审中,每一位陪审员都试拿了梁警员使用的那把枪(未上子弹)并尝试和感受扣动扳机的动作,表示并不容易。而但凡手指放在板机上,就是有开火的准备和走火的可能性,不论会否打中人。
梁的律师Robert E. Brown强调没有证据证明他刚进楼梯井的时候手指就放在扳机上了,梁的partner Landau也证实称当时他并未看到梁彼得将手指放在扳机上,也不曾注意到那晚梁是否那么做过。
责编:侯兴川、张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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