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男教师猥亵全班男生3年 已被刑拘

2016-01-18 10:08:40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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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江西省东乡县教师杨某数次将刚下晚自习在学校操场等同学的女生小娟(化名)强行带往学校后门,抱在怀里对其进行搂抱亲摸,后因被害人呼救、同校老师路过方才罢手。这名女生被老师猥亵一事在学校传开后,因不堪被同学耻笑,在自己租住的地方用玻璃割腕自杀。

  与已经有性知识启蒙和反抗意识的中学生相比,对小学生猥亵犯罪更具有隐蔽性。在曝光的案件中,不少教师都是先后猥亵、奸污多名幼女,持续时间长达数年,仅因偶然原因,才被发现。

  关于教师猥亵、性侵学生案例,媒体和学界有太多分析。多集中认为学校应该在性教育中起主导作用,而我国目前学校性教育严重滞后,校方对教师的管 理缺陷和一些教师的素质问题造成学生不断遭受性侵害。即使事发,家长也会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私下了之”,学校出于维护校方声誉的目的息事宁人。 这些不正当的处理都助长了一些教师一己私欲。

  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提出对 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依法从严惩治。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的,更要依法从重从严惩处。

  “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的主体身份自然包括教师职业。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周峰提到,“考虑到这些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本身就违背了应负的肩负职责,严重挑战了社会的道德伦理底线,同时这类犯罪相对比较隐蔽,持续时间很长。”

责编:张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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