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现在就开始怀孕不影响孩子符合政策

2015-11-02 08:40:42来源: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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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讯 (记者吴斌 发自北京)针对地方卫生计生部门表示,对中央五中全会公报公布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修订实施前,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不作实质性处理”。国家卫计委指导司负责人昨日回应称,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其是”。

  修法之前生二孩仍受罚

  此前,湖南卫计委党组书记詹鸣曾明确表示,中央五中全会公报公布后到湖南省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前,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不作实质性处理”。

  昨日,国家卫计委指导司负责人回应这一做法时称: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

  这就是说,对各地不符合政策、已经怀孕即将生产第二个孩子的家庭而言,只要孩子是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实施之前出生的,就仍将按照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1条所规定的,“缴纳社会抚养费”。

  “性子急的现在开始怀孕”

  不过,对于那些因为五中全会“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而决定生第二个孩子的家庭来说,国家卫计委方面已经释放积极信号。

  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行之后,所有新出生的二孩都应当是符合政策的,因为现在有关工作进行得很快,“性子急的,现在就开始怀孕也不影响孩子符合政策。”

  而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全面两孩各地何时落地,具体是由各省区市决定,“我们预计明年第一季度,全国多数省区市会落地实施”。

  政策都应该和“按政策生育”相匹配。过去的政策是鼓励少生,现在全面允许生两个孩子,经济社会政策方面都应该进行相应调整。各省份相应的计生条例修订,也都应进入议事日程。

  观察

  修法最后一关怎么过?

  “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这成为了国家卫计委官员回应外界“全面两孩”政策何时实施的一个口径。一名专家告诉南都记者,相关部门早就启动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研究了。

  何时修法?

  最快12月底人大常委会启动

  国家卫计委方面表示,全面两孩政策必须依法启动实施。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神,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配套的法规规定也要相应修订。

  2013年,单独两孩政策落地时,并未启动修法,只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经批准后,随后各地修订条例实现单独两孩落地。

  人口专家、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解释,单独二孩政策早前就考虑只是一个过渡性政策,只要符合预期就会过渡到全面两孩。考虑到法律的严肃性,当时并没有启动修法。

  中央在2013年11月出台单独两孩政策,2013年12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审议批准了相关建议。因此,专家也预计最快今年12月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会启动相关修法工作。

  如何修改?

  未来独生将不享优待政策

  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第18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随着全面两孩实施,这一条款势必将会进行修改。同样各地的计生条例中关于允许生两个孩子的特殊情况的条款也将进行修改。

  原新向南都记者表示,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2001年修订,2002年实施的。随着人口形势的变化,计生法作为一个中国人口政策原则性法律,也到了该修订的时候了。

  此外,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已经明确表示,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相关的奖励与社会保障的内容也将进行修改。

  鼓励生育?

  “还没有到那个程度”

  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中是否会在“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允许条件下,从过去控制人口的思路转向鼓励生育的思路,还有待观察。但原新认为,“还没有到那个程度,鼓励生二孩还需要一步步来”。

  不过,原新也向南都记者表示,在地方调研评估时,公众反映了很多政策层面的问题,如产假较少、3岁以下幼托机构紧缺,抚养成本较高等,体现了生育政策上需要更多关怀性的措施。

  原新说,所有的经济社会政策都应该和“按政策生育”相匹配。各省份相应的计生条例修订,也都应进入议事日程。

责编:赵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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