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副主任张水波:
严防地方隐性债务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副主任张水波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地方发展经济主要是采用投资拉动模式,这比较容易出政绩,但是资金来源途径较多。比如,很多地方政府打着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幌子,搞“名股暗债”,最终还可能形成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隐性债务”应是防范的重点。
目前,地方债务问题已经成为引发金融风险的潜在因素之一。随着我国进入新时代,社会尤其需要可持续发展。张水波委员表示,严控地方债务增量,有助于防止出现金融风险,也有助于推动政府着力推进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实现从高速度到高质量的转变。
地方政府需要大量支出搞建设、惠民生,钱从哪儿来?张水波委员认为,根据201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适度举借债务,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明确划清政府与企业界限,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张水波委员表示,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可以在限额内通过正规渠道发行地方债。当然,发行债券有很多要求,这就需要政府提高自己的履责能力,获得社会民众的信心,获得金融机构的认可。(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刘 瑾)
责编:武晓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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