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灯塔照归途:
驱散迷途者心中的阴霾
一名14岁时故意杀人的女孩泉泉(化名),经过陈海仪长达6年的帮教后,为她写了一首诗:“你在我的未来播下期待的种子,我会开最盛的花。无论风雨有多大,我都会勇敢坚强,努力地绽放。”
14岁那年,泉泉因父母在外打工,借住在叔叔家。因辍学在家,每天做家务,又得不到家人的关爱,心生怨恨的她杀死堂弟泄愤。
根据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考虑到泉泉犯罪时未成年,能认罪悔罪,在法院的主持下,泉泉的父母积极赔偿,家族里的隔阂和怨恨得以修复、和解,叔叔婶婶对泉泉表示谅解,并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在决定这一结果时,陈海仪就做好准备,要用10年甚至更长时间,化解她心中的怨念。
陈海仪和泉泉之间有个默契,她每年要送泉泉一个笔记本,并附上一段寄语。泉泉最喜欢其中一个讲述拥抱的本子。陈海仪在这个本子上写下的寄语是“直面错误的过去拥抱美好的未来 宽以待人 放开怀抱”。
如今,泉泉说,是陈法官让她认识到从前有多么愚昧、多么荒唐,“我应该为犯下的罪错承担责任。这些年,我给她写的信比给自己的家人还多,是她教会我理解、体谅别人,懂得珍惜。”
诚然,对少年刑事案件的办理,一纸判决既是法律程序上的终点,又是救赎沾染了尘埃的未成年灵魂的起点。
许多像泉泉这样的失足少年,在陈海仪的帮教下走出迷茫的人生雨季,向着她指明的灯塔前进,重新校正未来的方向。他们当中有30多人考上大学。
“没有爱和营养的判决是没有意义的。当时讲的道理,孩子们也许还不能完全明白,但我能做的就是不断给他们营养,浇水施肥,静待花开,相信他们会有幡然醒悟的一天。”陈海仪说。
责编:吴正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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