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管理监督,注重抓早抓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渐成常态,组织部门敢于较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敦促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
提醒、函询和诫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干部管理监督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具有重要作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加强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提出新的明确要求;《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的印发对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情形、程序、要求等作了明确规范,2015年以来全国共提醒函询诫勉50.7万人次,有效督促干部严格自律,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中,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以上率下,带头谈话,有力推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扎实开展;紧紧围绕领导班子换届、打赢脱贫攻坚战、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中心工作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充分运用巡视、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干部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各项工作成果,发现问题就咬咬耳朵、扯扯袖子。
织密制度笼子,防止带病提拔
“禁微则易,救末者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注重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为干部队伍正本清源。
“带病提拔”危害猛于虎,是长期困扰干部工作的老大难问题。2016年8月,中办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对于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发挥了重要作用。
《意见》明确实行“凡提四必”的审核措施,即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实践证明,“凡提四必”是识别干部的“透视机”和“诊断器”,为防止“带病提拔”构筑起坚固的防火墙。
江苏出台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五项规定,把好人选关、审批关、纪律关、监督关,将问题干部挡在门外;国家发改委通过“四个强化”措施,努力让干部平时不“染病”,提拔不“带病”,实现“流水不腐”……各地区各单位严把人选的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努力把“带病提拔”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责编:吴正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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