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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少女好心帮助“路人”被骗 一周后自杀

2015-08-12 09:34:39来源:广州日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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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日报中山讯 去年年底,在中山古镇打工的18岁贵州少女丁双琴因为好心帮人被骗光所有积蓄后自杀这个悲剧让许多人唏嘘不已。案件发生后,警方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昨日上午,中山市第二法院开庭审理了46岁安徽籍被告人陈某光的诈骗案。

  路人“求助”骗少女钱财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2月20日13时许,被告人陈某光与陈某(另处理)密谋诈骗后,驾驶一辆小汽车行经中山市古镇镇海洲一餐厅门前路段,向被害人丁双琴谎称自己车上的财物被盗需要借款,请求丁双琴帮忙并假称以后归还,骗得丁双琴的银行卡及密码、1部手机。

  陈某光随后从丁双琴的银行卡内取走8100元,并驾车逃离现场。同年12月27日,丁双琴被发现自杀身亡。

  2015年1月9日,公安人员在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一酒店门口将被告人陈某光抓获归案。破案后,赃款、赃物均未缴回。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光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当庭承认罪行

  公诉机关称,据丁双琴同事及家人了解,她生前是个乖巧、内向的孩子,自杀前并未发现任何异常行为。丁双琴自杀是因为钱财被骗,导致精神压力过大。

  公诉机关提出,诈骗公私财物后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依照刑法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昨日,被告人陈某光当庭承认罪行。陈某光辩护人则称丁双琴的自杀与被陈某光骗取钱财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辩护人称,丁双琴在遗书中表示,自己年幼时父亲去世了,当时她就有自杀的想法。辩护人称,钱财被骗是诱使丁双琴自杀的原因之一,但不是主要原因。

  在庭审中,陈某光多次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他表示自己也有孩子,能理解被害人家属的心情。在个人陈述阶段,陈某光多次起身鞠躬,向受害人家属表示道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编:庞晟

关键词:丁双琴,路人,陈某光,被告人,少女 聚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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