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央視4月6日《新聞直播間》節目播出的《爭議微信收費》欄目中,再度對微信是否應該收費進行了探討。 |
鳳凰科技訊 4月6日上午消息,央視4月6日《新聞直播間》節目播出的《爭議微信收費》欄目中,再度對微信是否應該收費進行了探討。央視特約評論員楊禹認為,微信收費目前存在很多誤讀,實際上,微信收費指的是運營商向騰訊收費,而不是運營商或騰訊向用戶收費。微信收費實際為企業間李易的重新分配,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楊禹認為,微信收費實際上是企業間利益的重新分配,在現有的網絡基礎條件上看,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他同時稱,他非常贊同中國聯通董事長常小兵關於電信運營商與互聯網公司應是“魚水關系”的觀點。
“一個新的商業規則的建立看其是否對大眾有利,關鍵是看其是否鼓勵創新。” 楊禹稱,如果電信運營商,它因為這樣的收費而就從此就坐享其成、不思進取,那這樣的收費就是多的,那麼如果一個互聯網的產品提供商,它可以佔用運營商的大量資源,自己獲得營利模式,而不用被收費,那也是不符合市場經濟基本規則的。
“所以這件事情最終是企業跟企業之間的事情,最后還是交給企業自己去商量,政府不要直接插手企業收費的多與少,但是政府要去維護整個市場基本的均衡發展。” 楊禹表示。
以下為文字實錄:
耿薩(主播):圍繞著這個微信該不該收費,近來各界的議論是非常多的,而且其中反對收費的聲音相當大,不知道您怎麼看待這種輿情?
楊禹(特約評論員):是的,這個反對的聲音確實是很大,昨天晚上我在自己的微博上面做了一個調查,我說今天要做這段評論,大家是怎麼看這個問題。
到今天早晨我一看,這個微博上面針對到底微信該不該收費,在我的微博裡面轉發跟評論就幾千條,我稍微統計了一下,95%以上的人的意見都是反對收費,但是我覺得大家比較明顯的意見當中,客觀上看存在著很多誤讀。
首先至少一半以上的網友認為我們所討論的微信該不該收費指的是運營商或者騰訊是不是要向我們個人用戶來收費,我想這是一種誤讀。因為從前面的報道裡面,包括這些天輿論場上的最新的信息來看,並不是這樣,大家完全可以不必有這種擔心。
那麼不增加最終用戶的負擔,這本身是業內的一個大勢所趨,我想騰訊公司很清楚這一點,那麼運營商也很清楚這一點,所以不存在著說大家已經交了流量費,說是不是還要向我重復收費,如果使用微信的話,這種擔心其實是一種誤讀。
再有呢,還有一種誤讀是什麼?我發現很多表達反對微信收費的同志,大家可能對運營商多多少少有點不滿意。比如說有些同志他沒有搞清楚運營商目前所處的自然壟斷,跟我們所反對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這種壟斷行為之間有什麼樣的區別,他也可能對於運營商過去,他自己所親身經歷的所體驗到的一些服務,一些服務的水平、基礎,網絡的速度等等,多多少少有些不滿意。
因為這些不滿意的存在,就來反對運營商向騰訊這樣的互聯網企業來收費,我想這是一個有一點點驢唇不對馬嘴,這個我們不能因為你對運營商的某一個部分不滿意,而去反對他在另一個部分去完全合理的收費,如果我們可以這樣做的話,我想我們市場經濟的基本秩序是建立不起來的。
那麼這件事情,無論大家什麼意見,我想它的本質是什麼我們必須搞清楚,它的本質並不是企業跟個人之間重新的利益再分配,而實質上收費與否,是互聯網企業跟運營商之間,企業之間的利益再分配。
那麼微信這樣的產品帶來了市場新的變化,過去這個運營商,電信運營商跟互聯網企業之間,它們各自的技術架構不同,它們各自的計費標准也不同。現在一個微信這樣的新產品,跑在了原有的規則的前面,也跑在了現有的基礎設施的前面,同時也改變著這些企業之間的利益分配的格局。
我們可以看一個圖板,包括我們可以看一看,世界上很多國家其實都面對著這樣利益分配格局的調整,最終它會表現為不同的收費的方式。那麼我們看到,騰訊公司它因為有了一個新的產品,它所擁有的用戶數量,跟電信運營商擁有的用戶數量之間,也是難分伯仲,那麼我們看到,微信這樣的產品的出現,也對電信運營商的一些傳統業務,比如說短信的增長幅度也帶來了實質性的影響。
這一切都說明了什麼?我想我們不能用簡單的道德判斷,來判斷誰對誰錯,這裡面實際上就意味著電信運營企業,跟互聯網企業之間它們的利益格局隨著微信這樣的新產品的大量出現和被廣大用戶的接受,它們的利益格局面臨著一輪新的調整,而這兩個行業之間競爭的規則,合作的規則,也面對著一次重構。
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把問題的實質聚焦到這一點上,我想才能把問題真正探討清楚。
耿薩:您都分析了說是誤讀,那我們這些用戶就暫時不擔心了。既然是這個企業之間的利益分配,您認為我們又該以一個什麼樣的視角來評價,這次電信企業與互聯網企業之間的這種利益再分配?
楊禹(特約評論員):對,既然是企業跟企業之間進行利益再分配,我想這是市場經濟當中的常態,也是一個不斷創新的社會,隨著不斷新產品的創新,大家就要不斷的重新調整自己企業跟企業之間這種利益分配的格局。
這樣分配的關鍵是找好平衡點,什麼叫做找到平衡點呢?第一,誰都不希望把對方搞死。因為大家要合作發展,誰都離不了對方。第二,誰都不要希望通過一個新規則的建立,自己輕易的就在這種競爭與合作關系當中佔據上風。第三個,雙方一定要我很贊同聯通的常小兵說的雙方,特別是電信企業跟互聯網企業,大家要是“魚水關系”,而不要搞成水火關系。企業之間要這麼考慮,我想我們公眾也不要把電信運營商的利益和互聯網運營商的利益之間變成水火關系。第四,雙方不僅針對比如說微信產品它帶來的現實利益重新進行調整和分配。